今晚的故事安排了

 

大学生原创作品大赛

优秀作品(七)

.中秋,一种仪式

秋风夹杂着桂花香递来了远方的消息,墙上的日历在不停地翻转,一个特殊的日子已临近。

距离中秋节不到二十天了,街上店铺里的月饼早早被搬上了货架,各色各样的都有,密密麻麻的排在货架上,有老五仁,花生,板栗,芝麻……,他们相互拥挤着、争抢着,用各自的气味吸引着来往的顾客。果然,不一会儿,一群人簇拥在了一起,用手比划着,流露出满意的神情。但他们真正打算为之心甘情愿掏腰包的却不是他们,而是他们上层那些用各式礼盒包装好的高端品,那些盒子里的家伙们正得意洋洋的炫耀着,他们不靠口味,也不靠自身质量,全凭着华丽的外衣吸引眼球,价格也就高人几等。

位置的不同决定了价格的不同,那些装在礼盒里的月饼也值得人们花钱,一个个放在红盒中用轻滑的黄布包好,再用精美的塑料袋一个个密封,层层防护,生怕他们有半点闪失。这不,两类不同地位的月饼在争吵着、拥挤着,用各自的绝招吸引着来往的人。

我也掏钱买了些,禁不住美味的诱惑咬上一口,瞬间,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淌出——我想起了记忆中母亲的月饼。

小时候经常和母亲一起做月饼,一个平底锅,一坛油,一块面,一盒花生馅......在中秋那一天,我早早就洗好了手坐在桌前等候,待母亲端来了花生馅,我就迫不及待的抓起拌好的馅吃,一种白糖的甘甜和花生的醇香在我喉咙里萦绕,久久难忘,这种馅十分脆口,那可是我姥姥用石碾磨好,从乡下寄来的。

不一会儿,母亲就忙活起来,擀皮,包馅,压印,一个个小巧的月饼变成形了,而我名为帮忙,实则偷吃点儿馅,津津有味的听妈妈讲故事。月饼在锅里打了几个滚,换上了金黄的外衣,一股浓郁的香甜弥漫开来。正好,父亲也回来了,我俩可是母亲忠实的食客,边吃边夸赞母亲的好手艺,而她总是乐呵呵的笑。

母亲的月饼只有一种形状,只有一种馅儿,只有一种味道,可我却最喜欢。

思绪回到眼前,月饼仿佛停下了争吵,一个个都沉默下来。

上高中后,母亲便很少在做月饼了,取而代之的是形形色色的精致的包装品,母亲忙了,我也忙了,早起晚归,中秋成为一种仪式,在现代人忙碌生活中快速结束的仪式。

母亲的月饼只有一种形状,一种馅儿,一种味道,那便是团圆与幸福的味道,我曾经和姥姥一起做过月饼,吃过姑姑做的月饼,也都是一种味道——中秋节都有的味道

中秋节的主角本不是月饼,而是亲人团聚,一起赏月、尝月饼,一起娱乐、欢笑的团圆与温馨,而如今月饼们早已占据了中秋节,中秋节也成为几盒月饼来往的仪式,一种温情渐淡的仪式。

货架上的月饼又活跃起来,一个个欢舞的跳进人们的购物筐里,而我还是想吃母亲做的月饼。

.克可巴渝缇贝卡胡差

克可巴渝缇贝卡胡差

人物

苏夏·谢诺菲尔德——布曼村村长之女,十三岁,长相和安朵拉酷似

菲克斯——四十五岁,是王国的公爵

安朵拉·笃姬——王国的圣女,十三岁

男仆甲——安朵拉的随身男仆

皇子——王国的皇子,安朵拉的未婚夫

时间

初秋

地点

王宫,圣女安朵拉·笃姬的府邸

第一幕

出场人物:

苏夏·谢诺菲尔德

菲克斯公爵

男仆甲

无风的初秋上午,皇宫的正门口,城门之下。一辆木柄镀金的马车被马上的侍从陪同着,马车上坐着一男一女,都穿的非常华丽。男子——菲克斯公爵,四十岁上下,棕色的山羊胡,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少女名叫苏夏·谢诺菲尔德,在公爵身边十分拘束地坐着,表情同样严肃。

菲克斯公爵:这是城门,一个月之后你站的地方。进了这个门,你就是我们的圣女。

苏夏:这门可真高啊。

菲克斯公爵:这两个月我教给你的东西,你都记住了吗?

苏夏:记得非常清楚,公爵大人。

菲克斯公爵:那么你说,这两个月你去了哪儿?

苏夏:我去布曼村采药,结果病倒在那。多亏了村长家的救治和公爵大人的及时发现,才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康复。和御医私奔一事纯属谣传,应坚决抵制。大病初愈,身体尚虚弱,应尽量避免剧烈的运动。呃,然后——

菲克斯公爵:足够了,你的记忆很好。我其他的嘱托呢?

苏夏:棋牌类是一个人灵魂的体现,应要尽量避免;与人的肉体接触保持在最低限度;凡宫里的人说的话,不可全信,也不能讹传;遵守礼节,切记不可逾矩;支持和平,坚决反对战争;发表议和演说的时间是一个月后。还有(抚摸胸前的椭圆形挂坠)圣女从来不会摘下这个意义非凡的挂坠,也不会允许人碰它。

菲克斯公爵:所以根本不会有人知道它是银的还是锡的。记得就好。我不是不信任你,你得知道。万一你冒充圣女的事情被知道了,最让我担心的还是你们的安全呀。

苏夏:假扮安朵拉圣女大人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和公爵大人,还有我的家人没有关系。

菲克斯公爵(笑着):你看看你,别这么说嘛。

苏夏:我买通了圣女身旁的仆人,然后偷溜进宫里。

菲克斯公爵(哈哈大笑):你这孩子可真有意思。

苏夏:承蒙公爵大人厚爱。(挺直上身,弯腰行礼。再起身时,表情已转为柔和)一路上受您诸多照顾,我安朵拉·笃姬无以为报......

菲克斯公爵(摆摆手):耶稣在上,我只是做了我的分内之事。迎接您的人来了,笃姬大人,就此别过吧。

公爵下车,苏夏跟在他的后面也下了车。艾蕾拉从男仆手中接过缰绳,菲克斯公爵在车旁行礼作别。男仆下马。

安朵拉(苏夏):一路顺风,菲克斯卿。上帝与您同在。

男仆甲脱帽鞠躬。

菲克斯公爵坐车下。

安朵拉(苏夏):我的马在哪儿呀?

艾蕾拉:安朵拉大人,您请上马,我来为您引路。

安朵拉(苏夏):不要你引。回家的路,我和马儿可都记着呢。

艾蕾拉(面露难色):安朵拉大人......

安朵拉(苏夏):你牵着马,我跟在你们旁边走吧。正好也透透气。

艾蕾拉牵马下。

安朵拉(苏夏)随下。

第二幕

出场人物:

安朵拉·笃姬(苏夏·谢诺菲尔德)

艾蕾拉

阿伦·布兰诺恩

男仆甲

圣女大人——安朵拉·笃姬的家,客厅。家具不多,但都很精致。正中间是茶几,四面放置椅子,椅面都是白色皮革做的。贴墙放置着灯,虽然是白天,也一样亮着。

艾蕾拉上,安朵拉(苏夏)在男仆的搀扶下随上。走进房间之后,安朵拉就径直在椅子上坐下,艾蕾拉在她身后为她倒上茶。男仆甲站在门旁。

艾蕾拉:安朵拉大人,您请看,这些家具都是按照您走的那天摆放的。在这件事上,因为您离开的时候我还没有来,主要都是男仆们出的力呢。

安朵拉(苏夏):让各位费心了。话说回来,您接替伊芙娜阿姨有多久了?

艾蕾拉:一个月又十八天,这之前我是在玛丽皇后那里工作。

安朵拉(苏夏):哦哦,皇后殿下啊!殿下对茶的要求很高呢!伊芙娜阿姨也是到了退休的年龄了,嗯,我以后能去见她吗?

艾蕾拉:这......您恐怕做不到。

安朵拉(苏夏):咦,阿姨回老家去了吗?

艾蕾拉:她就在王都......在城门上,我想您来的时候见到了。

安朵拉(苏夏):怎么会!阿姨的样子我——你是说城门上?我希望是我听错了。阿姨过得还好吗?

艾蕾拉:我想您见到的就是真相。

安朵拉(苏夏):处决!他们把阿姨给吊死了!是因为我出走?还是听信了什么荒诞无稽的谣言,什么私奔,什么御医?其他的侍从呢?

艾蕾拉:我们都知道这不是您的错。只是宫中传出谣言,总得有人来......给个解释。

安朵拉(苏夏):我不想听。你不要说了,扶我去休息。我很累。

艾蕾拉:您要明白,一个宫女的地位比蝼蚁还要低。

安朵拉(苏夏):我很累了!我不明白!够了,以后我不要听你再提阿姨。

艾蕾拉:非常抱歉,不过恐怕您不能立刻休息,今早皇子殿下听说您回来,无论如何都要来见您,恐怕已经快要到了。

安朵拉(苏夏):那好。(对男仆甲)扶着我,我怕我会晕倒。想不到身份有高低,命竟然还能有贵贱。愿上帝保佑伊芙娜阿姨的灵魂!

马蹄声。屋外一阵忙乱。男仆甲开门,皇子上。他看上去大约十四、五岁,精心打理的金发梳成马尾,拥有小巧玲珑的五官,穿着也十分华美,脚踏马靴,腰间别着佩剑,上面有王族的花纹。

安朵拉(苏夏):(自言自语)第十二皇子,我的婚约者,看上去傻头傻脑的一个人。

皇子:安朵拉!听说你今天回来!

安朵拉(苏夏):是的,我就在这儿呢,陛下。

皇子:怎么样?皇叔对我说你去采药,结果病倒了。

安朵拉(苏夏):唉,结果也没找到药,殿下您就别取笑我了。——殿下,您请坐。

皇子:我,我,我可没有要笑话安朵拉的意思!一点儿也没有!你要什么药,尽管跟我说,我都能给你弄来!

安朵拉(苏夏):您真可靠。艾蕾拉,给我们可靠的皇子殿下拿茶点来。今天准备的是什么?殿下喜欢比较甜的。

艾蕾拉:好的。

皇子:不必,不必!我有茶呢,有茶就够了!

安朵拉(苏夏):那就不用去了。

艾蕾拉:好的。

皇子:安朵拉,来下棋吧!好久没跟你切磋过,可大家都说我棋艺见长呢!

安朵拉(苏夏):......棋盘在行李箱底下,殿下改日赐教可以吗?

皇子:啊。对了,西部怎么样?我还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呢,你信不信?

安朵拉(苏夏):我相信您,殿下。布曼村是个很好的地方,就是土壤不好,植被很少。

皇子:那他们应该有养很多牛羊吧?

安朵拉(苏夏):我不记得看到过很多。布曼是个很贫穷的村子。

皇子:有什么特产吗?

安朵拉(苏夏):有。有青稞,还有土豆,青稞是一种很硬的谷物,至于土豆......这两种都不好吃。

皇子:哦,是这样啊。

安朵拉(苏夏):殿下怎么问起这个?

皇子:只是稍微有点好奇。对了,安朵拉,母后知道你回来之后,说要召开欢迎会呢。

安朵拉(苏夏):哇!这实在是......不胜荣幸!

皇子:两个月以后。呃,目前也只是计划阶段。

安朵拉(苏夏):我明白了,殿下。您是在岔开话题,对不对?

皇子:我倒是有一种更好听的说法。

安朵拉(苏夏):至少您没有骗我,我很高兴。

皇子:呃,我只是随口一问,安朵拉也没有骗我吧?

安朵拉(苏夏):低贱的闲人才喜欢编造闲言碎语来自我满足,您可不像是轻信谣言的人。

皇子:那当然了!(将红茶饮尽)有牛奶吗?

安朵拉(苏夏):艾蕾拉,把牛奶拿过来。

艾蕾拉取来奶壶放在桌上。

皇子:咱们和德朗西议和,势必丢失一部分领土。

安朵拉(苏夏):总不至于把布夏割给他们吧?

皇子:父皇他们已经在尽力减小损失了呀。

安朵拉(苏夏):我受他们村长很多照顾。布曼村的人都是好人,可您却!

艾蕾拉:安朵拉殿下,请喝茶。(为安朵拉倒茶,眼睛一直盯着皇子)

安朵拉(苏夏):谢谢。布曼村的人们将会怎么样?

皇子:我会去和父皇求情的,父皇应该会允许把村长一家接进宫吧?

安朵拉(苏夏):接进宫,好。那么其他的人呢?您不会想说把全村的人都带来吧?

皇子:安朵拉,我知道你很难过,但是你也要为王都的人着想。

安朵拉(苏夏):性命微贱,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啊。艾蕾拉,倒茶。

艾蕾拉(扑通一下跪在二人之间):皇子殿下,安朵拉小姐,请恕罪!都怪我一时嘴贱,在安朵拉大人面前信口雌黄,坏了二位的心情!

安朵拉(苏夏):你没说错什么,起来吧,扶我回寝室。我真的累了。皇子殿下,恕我失礼。

皇子:再见,愿上帝与你同在!

安朵拉、艾蕾拉下。

皇子:你看看你,说的都是什么话!希望安朵拉不要把今天的事放在心上。唉,还有什么比未婚妻的平安更值得欣慰的呢?我还是先走吧!

皇子下,男仆甲在他身后关上大门。

第三幕

出场人物

安朵拉·笃姬(苏夏·谢诺菲尔德)

艾蕾拉

菲克斯公爵

时间是苏夏假扮成安朵拉进入皇宫的约半个月之后,一个乌云遮蔽了月亮的深夜,风吹动花园里的树木,发出沙沙的声音。安朵拉的寝室,门旁有一个整齐的摆放着葡萄酒和各式高脚杯的木柜,柜旁有桌椅,和客厅的款式相同。房间正中央是公主床,苏夏在公主床上睡着。

安朵拉(苏夏):阿妈!阿爸!(从床上坐起,点燃了油灯,然后迅速熄灭)......父亲!母亲!伊芙娜阿姨!(重新点亮了灯)来人啊!

艾蕾拉穿着作睡衣的连身裙上场。

艾蕾拉:我来了,小姐,发生了什么?

安朵拉(苏夏)(惊魂未定状):我做噩梦了。来,艾蕾拉,到我身边来。

艾蕾拉:您要喝点什么吗,小姐?

安朵拉(苏夏):一点葡萄酒,给你自己也倒一杯。然后我要你坐在床上,坐到我旁边。

艾蕾拉:好的,小姐。

艾蕾拉点亮了床尾的一盏灯后下场,片刻后返场,将手中的两个高脚杯之一递给安朵拉(苏夏),然后整整裙摆,在床边坐下,侧脸对着安朵拉(苏夏)。

安朵拉(苏夏):刚刚我做了个噩梦。

艾蕾拉:人醒着的时候是不会做梦的。

安朵拉(苏夏):啊,是的。可是每天晚上我一闭上眼睛,就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到处都是恶意,恶意,恶意。可是我还是我,我......我也是邪恶的!没有一件事能给我希望的。我想要知道,究竟邪恶的是梦里的我,还是现实中的我,还是两者兼有呢?难道我每次做梦,都是进入了一个邪恶的人的灵魂?如果我的本性就是那么的......肮脏的话,其他的人呢?在刚刚的梦中,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死了,也就等同于是我杀了他们。我一定是坏掉了!艾蕾拉,可我该怎么办才好啊!

艾蕾拉:我也说不清楚,但是小姐您绝对不是邪恶的,我以我的性命作担保。

安朵拉(苏夏):不,你不懂!我背负着罪,正是我的罪孽每晚每晚地折磨着我,刺激我内心的邪恶,上帝也无法宽恕!

艾蕾拉:我知道您不是这样的,难道您还信不过我吗?来,葡萄酒有安眠的作用,喝了这杯酒,就睡觉吧。我保证您不会再受梦魇的侵扰。

安朵拉(苏夏):我同意,可我要你陪着我。把杯子放下,躺在我旁边,不用拘束。

艾蕾拉:好的,我这就躺到您的身边。

安朵拉(苏夏)把没有喝过的葡萄酒递给艾蕾拉。艾蕾拉取过两个杯子,放到窗边的小桌子上,依次熄灭了床尾和床头的灯,然后躺下。

安朵拉(苏夏):你去看看窗户关严了吗?

艾蕾拉:我以为是关好了。(起身,去看窗户)小姐需要换厚一点的被子吗?

安朵拉(苏夏):我不用了。

艾蕾拉躺回原来的位置。安朵拉(苏夏)的眼睛闭着,艾蕾拉过了一会儿也闭上眼睛。

沉默。

安朵拉(苏夏):你醒着吗,艾蕾拉?

艾蕾拉:是的,安朵拉大人。

安朵拉(苏夏):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

艾蕾拉:皇后大人。我之前是在御膳房工作的。

安朵拉(苏夏):玛丽皇后?那很好嘛。很好喔。

沉默。沉默持续着直到安朵拉(苏夏)重新睡着,她将胳膊搭在艾蕾拉的肩膀上。半梦半醒之间,她感觉手似乎碰到了一个金属制的链子。艾蕾拉的眼睛突然睁开,但是不敢动,任由安朵拉(苏夏)顺着她的脖颈一路摸下去,直到接触到她胸前的那个吊坠。安朵拉(苏夏)用手指感受着金属的形状。

安朵拉(苏夏):(突然惊醒)艾蕾拉!

她第三次点燃了床头灯。

艾蕾拉跪在床下。

安朵拉(苏夏):那是什么?拿给我看看。

艾蕾拉:一个廉价的挂坠,不是什么值得拿给您看的东西。

安朵拉(苏夏):给我看看。

艾蕾拉:是我......母亲的遗物。

安朵拉(苏夏):是吗,你就是这么形容你母亲的遗物的?廉价不值一提的东西?让我看看。

艾蕾拉缓慢地摘下吊坠。

安朵拉(苏夏):现在我需要你告诉我,你是因为崇拜我才有跟我一样的吊坠。

艾蕾拉同样缓慢地摇头。

安朵拉(苏夏):或者你从我这儿得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吊坠。

艾蕾拉垂下头,不发一语。

安朵拉(苏夏)穿上鞋下床,绕着床把四角的灯依次点燃,然后从对窗侧开始把四边的灯也点亮。经过窗户的时候,她打开窗,风吹进来,吹灭了一盏灯,刚好是艾蕾拉点亮过的床尾的那盏。安朵拉(苏夏)瞥了一眼,她的姿态就像是把四壁的灯光从黑暗中解放出来。艾蕾拉保持肩膀贴近地面,面朝北跪着。最后,安朵拉(苏夏)第三次点燃床尾的油灯,并绕过艾蕾拉,站到椅子旁边,手搭在椅背上,没有坐下。

安朵拉(苏夏):说话啊,我允许你欺骗我。

艾蕾拉保持低头的跪姿,安朵拉(苏夏)蹲下,然后伸出右胳膊从她手中抢走了吊坠,无视了艾蕾拉乞求一般的表情,打开吊坠。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纸卷。安朵拉(苏夏)打开纸卷,随着她阅读纸上的文字,表情逐渐变得惊愕。

艾蕾拉:大人,安朵拉大人,去年,我母亲去年得了重病,没有钱的话就不能请医生,也不能买药,就算能买,我的钱也不够买真正有效的那些。德朗西的人说,我,我只要偶尔地送出去一次就能......

安朵拉(苏夏):你快停下。(她的声音变得低沉而且充满了焦躁)你真是安朵拉?

艾蕾拉:我只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大人,请原谅我,求求你了!保证,我保证!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

安朵拉(苏夏):你是安朵拉,那你看我是不是像看傻子一样?

艾蕾拉:没有,绝对没有!请原谅我!

安朵拉(苏夏):是公爵的安排吗?

艾蕾拉:这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放过我吧,看在上帝的份上。

安朵拉(苏夏):(手扶额,另一只手拿着吊坠)我原谅你。不过其他事就等明天再说吧,我困了。你先回房。

灯影摇晃。窗外,人的身形闪过。安朵拉(苏夏)走过去,对方蹲在窗台下面。她悄无声息地接过出鞘的匕首。艾蕾拉哭泣着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身子和影子都在颤抖着。安朵拉(苏夏)在她身后,将反射着灯的火光的匕首没入艾蕾拉的后背。艾蕾拉惊慌地回头,挣扎着,但是肺部受伤,发出的只有短促的呼吸声。艾蕾拉踉跄着倒在地面,背上还插着刀。安朵拉(苏夏)一动不动地观察着艾蕾拉,直到她一动不动。

安朵拉(苏夏):染成黑发,亏你能想得出。你马上带着艾蕾拉小姐出城,要注意不被别人看到。安顿好艾蕾拉小姐之后,去找菲克斯公爵。记住了吗?(男仆点头)都记清楚了?(男仆点头,安朵拉揪着男仆的头发)对公爵说,安朵拉是间谍,被我发现之后杀死啦,记住了?

男仆甲站在窗外,点头。她翻身进屋,从安朵拉(苏夏)手中接过拿走了纸卷的吊坠,又把艾蕾拉的尸体抬出房间,清理了地摊上的痕迹,最后带走了艾蕾拉的葡萄酒杯。

第四幕

出场人物

安朵拉·笃姬(苏夏·谢诺菲尔德)

皇子

安朵拉的寝室,凌晨。风依旧很大,吹动了窗边的圣女的睡裙。远处隐约可以听到马蹄声和人的喧哗。

安朵拉(苏夏)拿着另一只高脚杯,晃动其中的液体对着灯光欣赏,并没有要喝的意思。

安朵拉(苏夏):(轻轻地)葡萄酒——我的老家没有饮这种酒的习惯呐。

屋外传来吵闹声,还有金属磕碰的声音。安朵拉(苏夏)随手把酒杯放在窗台,耳朵贴住门缝听外面的动静。过了一会她猛地跳开,回到窗户旁边整了整裙子。

皇子(推门):退后,退后,你们谁也不要进来!我一个人进去就够了。(皇子上)安朵拉,安朵拉!

安朵拉(苏夏):殿下,真是个不平静的夜晚呢。

皇子:呃,是的。这么晚过来,恕我失礼......对了,我带了棋盘,要不要下一盘呢?

安朵拉(苏夏):只要您有心情,我随时奉陪。

皇子:不,我其实不是来下棋的,安朵拉。

安朵拉(苏夏):也就是说,殿下其实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来?

皇子:恐怕是的。

安朵拉(苏夏):恐怕是相当重要的大事。因为您身披甲胄,在深夜独自前来。

皇子:安朵拉,如果我问你问题,你会诚实地回答我吗?

安朵拉(苏夏):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会诚实地回答您,未婚夫殿下。

皇子:我想要问的问题只有一个。

安朵拉(苏夏):可以,您请问吧。

皇子:安朵拉,你知道苏夏·谢诺菲尔德这个人吗?她是你前不久借住的布曼村村长家的小女儿,今年和你一样大。呃,在城里打工,所以我想你应该不知道吧?

安朵拉(苏夏):不,殿下,我见过她。苏夏小姐是一位单纯善良的好女孩。

皇子:啊,那么你应该——

安朵拉(苏夏):苏夏小姐和我长相十分接近,有的时候连家里人也会分不清我们。我也提出过要把苏夏小姐带来王宫,不过被她拒绝了呢。

皇子:拒绝?所以苏夏·谢诺菲尔德没有来吗?可是我刚刚在外面巡逻,看到有人挖坑埋人,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你,结果居然不是。啊哈哈,所以我就......

安朵拉(苏夏):原来殿下是在怀疑我呀。苏夏·谢诺菲尔德这个名字也是从男仆那里听来的吧?然后还发现了吊坠,对不对?

皇子:可我,可我并没有说是男仆啊。安朵拉!

安朵拉(苏夏):不用顾忌啦,殿下,我就是苏夏喔。刚刚的回答您还算满意吧?

皇子:你是安朵拉,只有安朵拉才能这么的温柔,不要再说了!你的胸前还有那个吊坠,这就是证明,我只是受了那个男仆的蛊惑,对不对?

安朵拉(苏夏):吊坠?你说这个啊。

苏夏解下吊坠,放在手心里端详了一会儿。她单手举杯,另一只手将闪烁着白金色光芒的小盒子放进嘴里,就着葡萄酒一口吞下......皇子张开双臂想要向前,却始终下意识地和剧烈咳嗽的苏夏保持三四步距离......苏夏颤抖着,挣扎着,脚步紊乱,一不小心将玻璃杯掉到地上。随着清脆的破碎声响起,门外埋伏着的士兵冲了进来,总共六人,都举着刀,在门口一字型排开。

苏夏:我根本没有什么吊坠。纸卷倒是有,这可是真正的圣女大人安朵拉·笃姬写给德彪西的元首的呢,要看看吗?

皇子:我现在不想看。求求你了,安朵拉。

苏夏:我算是知道了你们的计策。你们只是不想议和,才想出这种办法来蒙骗主和派,那就是杀掉主和派中最得民心的安朵拉·笃姬。因为只有当安朵拉因为和平而死的时候,民众的愤怒才能真正的被激发出来,对吧?但是你们又不能真的杀了她,于是找来我,苏夏·谢诺菲尔德这个替身。如果议和,我们村的下场会很凄惨,所以我只能是主战派。

皇子:不是这样的,这些事我一点都不知道!

苏夏:请您闭嘴,殿下。——你们计划杀我的时机我并不清楚,但是已经有很多人因为这件事牺牲了。别说是私奔丑闻了,连圣女出走的事情都是你们故意放出去的谣言,好让我进宫。可是计划出了一点偏差,就是安朵拉·笃姬其实是德彪西的间谍。

皇子:间谍,啊!

苏夏:否则她为什么要待在皇宫里?轮到你了,殿下,来,告诉我吧,开战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皇子:真是过分。可我不能说。

苏夏:不说就不说好啦。......皇子您看,天都快亮了,我也该走啦。貌似公爵在我的给我的吊坠上涂了毒药呢。殿下,很快战争就要爆发,到时候也会有很多人死亡。难道我们的宿命就只能如此么?这世界是真正的地狱,我们成为不了我们自己,最终谁也得不到救赎,不是吗?

皇子痛苦地摇头。她的身躯朝着地面缓缓下降,缓和的表情因体内氧气不足,终于变得狰狞。侍卫全部冲上前去,用佩剑刺苏夏的身体。皇子在原地站着,看着。风吹过,他觉得他的灵魂仿佛也被这风稀释之后,裹挟着带走了。

.《岁月无声》

这是返校后的第二天。昨天还在为生存奔波的我,此时正坐在寂静的第二教学楼内,回忆着前三天在西安,在火车上,在长春所经历的人与事。大年初二,鸡年刚过去一天,人们沉浸在短暂易逝的节庆里。我坐上了北上的火车,呜~呜~,伴着车玻璃反射的城市与车厢内交织重叠的灯光,一丝悲戚漫在心上,始终落不下去。今天的主人公不是我,是一位老者,确切来说,一位上过天的老者。火车过潼关,九车厢内相邻几个包间的人也开始熟络起来。中铺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阿姨,留着蓬松微卷的头发,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举止谈吐像极了一个学者,老阿姨侃侃而谈,吸引得旁边几个包间的人也围坐过来。她的上铺是今天讲的老者,亦是她的老伴儿,同样约莫花甲之年。老夫妇俩去丹东看女儿一家。听老阿姨讲,他们同在汉水边的中核工业工作,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一大批青年响应国家三线建设,从祖国各地奔赴一线,扎根当地,做了巨大贡献。老两口儿的父辈就是这批人中的一员。按老阿姨的话讲,上级紧急通知你,立即收拾行李,下午XX点,在XX车站有人接你。二话不说,打起背包就走。一代人的青春芳华挥洒在了祖国建设一线。到了老阿姨这一代,本着“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他们延续了父辈们的工作,量己之力,在单位释放着能量。现在这代人也已花甲,不知他们的子女会是如何。老夫妇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单位的子弟学校玩耍。后来,老阿姨考上了师专,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老先生年轻时体格健壮,身材魁梧,高中毕业被选拔为飞行员,那时候人们的思想单纯,不管高危不高危,跟着队伍就走。说到这儿,我和老先生还有点“缘分”,他入伍的第一年所在的长春飞行预备学校,也就是今天的空军航空大学,就在我们学校的旁边。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的条件还很破,即便是“金子堆出来的”飞行员,生活标准也难与今天相比。老先生讲,那时候,部队入乡随俗,在预校后面的空地,挖两三个长约九米,宽约两米,深度三米的大窖子,白菜土豆萝卜,成车倒进去,再用大木桩子横亘其上,铺几层厚草帘,用雪填平,菜窖子就做好了。整个冬天,这批青年才俊的维生素供应来源于此。他们吃的饺子也很特殊,逢大雪天,出不了机,全军校师生包饺子,包好之后,往门外一倒,过一两个小时,出去捡回一个个冻得梆儿硬的饺子,装进袋子里,堆起来,随吃随取。在长春,零下三十几度,滴水成冰的时节,这幕景象今天是看不到的。老阿姨讲,她老伴儿这半生飞行遇到过两次险,摔过一架飞机,其中最惨的一次事故,解放军报上刊登过。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老先生当时已是南方某军区的一名“圈天猴”,开轰5轰炸机。一天夜里,气象条件极差,天上风卷云涌,地面也是狂风不止。全军号召基层部队适应全天候作战,敢上,能上。当时他所在部队的副师长亲自上机,带领几个技术精湛的“圈天猴”,共四架轰5,伴着狂风的嘶吼,开上了天。上去没多久,电闪雷鸣,大雨顷刻泻下,通信射击员与地面塔台联络,要求返航。地面立即下达指示,飞行人员务必安全回航。当时每架机上三人,一名飞行员,一名领航员,负责测算,导航,还有一名通信射击员负责与塔台联络。这十二个人和四架飞机就如同四片小舟,在惊涛骇浪的大海里求生。一阵阵闪电劈下,地面塔台和上面飞机全部失去了联络,正当众人焦急等待时,远处,天色里,只剩一架轰5飞了回来。其他三架全部摔了,地面医护人员和勤务兵抬着三个浑身汗透的小伙子,一路奔回基地。几个年轻的女护士吓得直掉眼泪,哭不出声。事后,空军追授牺牲九人烈士称号,抚恤金每人五百块钱。他说,家属来看遗体的那天,全基地士兵身着军装,把九具“遗体”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只让家属在远处高台上看。盖遗体的布料不敢用白色,用的血青色。有个老妈妈当场几次晕厥,非要见儿子最后一面,可是,敢让看吗?摔机之后的几天,部队出动人手去捡尸体,飞机坠下爆炸后,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焦肉,有的只剩下一条胳膊,有的一天腿半截身子。带回去,让军医一个个比对,缺的地方用棉花裹成形,填在哪里,拼个人形,好从外面看不出来。就是这样。共和国的军人是伟大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荣耀,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珍贵。解放军报全版报道了这次事故,全军开展军评,吸取教训。军报记者找过他好几次,每次采访都是一场噩梦,让他彻夜睡不着。他以前不抽烟的,从那以后,烟瘾越来越大,有时候一天一包都拦不住。劫后余生,已是看淡了很多东西。第二次事故,是他升任大队长的时候。一次上天日常训练,突遇空中单发停车,两个发动机只有一个运转,飞机迅速失去平衡,直往下坠。通信射击员向塔台打了报告,请求指示,地面答复:扔机,跳伞。他们三个人跳了下去,降在了西南茫茫山林中,三个人身上没有水和干粮,只各带了一把信号枪。他说,那几天真是怕的要命,一到夜里,四周林子全是一双双绿色的眼睛。那是狼和其他野兽,他们用信号枪一边驱逐野兽,一边往天上打,三条生命在一点点地陨落。靠吃虫子和树叶能维持几天呢。就这样,他们坚持了五天四夜,在第五天将黑的时候,群众救援队发现了他们。又是一次鬼门关之行。这次回去后,他的女儿正巧也降生了。他又是彻夜睡不着,老母亲年纪也大了,自己再折腾,恐怕女儿连爸爸的面都见不到了,他那晚连抽了几包烟,第二天几乎说不出话。他向南京打了停飞报告。老阿姨说,那个师长跟他拍桌子,你这个胆小鬼!贪生怕死的东西,我这么一把年纪了,照样上天。部队看中了他身体尚健,技术精湛,培养这么一个人才不知道砸了多少钱,几度不肯放。最后他执意要走才放了他,让他去航校当教员,他不肯去,战友介绍他去飞民航,一个月两万,给房子给车,他也不肯去。而是回到了父母生前在的中核工业,过上了一个月领一百零八块钱的生活。后来他听说,他打完停飞报告十几天,那个师长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就牺牲了。南京航道与秦淮河并行,夜航时灯火通明,两边几乎分不出,师长驾机把秦淮河看成了跑道,一头栽了进去,牺牲了。回到中核,他的妻子做单位学校的教师,他在核厂工作。听老阿姨说,他往后没再坐过飞机,倒是爱坐火车卧铺,也拉着她坐,火车慢慢悠悠地走着,他看着窗外,心里踏实。第二天夜里凌晨两点三十三分,火车到了沈阳,我睁开疲倦的眼睛,老夫妇已经下车了,伴着车玻璃反射的城市与车厢内交织重叠的灯光,我呆了几秒。又闭上了眼睛。

.《八辈子》

一.端午——糯米香,穿过桥洞绕过瓦梁

雨后听得到芭蕉上的雨滴滴落下的声音,端午就快到了。当夏天的阳光懒懒地照射下来,当河面静得泛不起涟漪,有人会期待已经沉闷了一年的龙舟的鼓声,有人会怀念儿时手上系着象征吉祥如意的五彩线,而我向往的,是家人亲手包的粽子,绿绿的粽叶包裹着白白的糯米,缀上几颗红枣,每一个粽子里包含着爱与亲情,浓浓的蒸汽都映着出孩子贪吃的笑脸,家的味道,是甜甜的糯米香和着淡淡的艾草香,踏实而又安心。

二.中秋——桂花香,香气勾勒多少过往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当桂花的香气已经飘散十里时,秋天来了,秋天的到来还带来了颇具影响的传统节日——中秋。十五赏月,与家人一起让心愿随着月儿圆了又圆,也许我们不是古代的文人雅士,做不到‘举杯邀明月’的情致,但享受团圆足以让我们的内心感到充实,拿一块月饼,让美味弥漫在舌尖,甜到回怀;躲进家人的怀抱中,想象着嫦娥此时独饮了几杯,玉兔是否吃着青草,吴刚的桂花酒到底有多醉人,静静的享受着这一份宁静与甜蜜,家的味道,是月饼的香甜和家人在一起时月光下照射出的幸福,甜蜜的味道,温暖而又幸福。三.除夕——灯笼红,害怕它有天泛黄每个孩子从小最喜欢的节日,就要数春节了,每到春节,四处红彤彤的一片,红的那么自然,仿佛一瞬间我们改变了世界的基调,大红的灯笼,大红的对联,大红的新衣裳,诠释着有种氛围叫做喜气洋洋,比灯笼更红的是孩子因顽皮在外玩耍而冻红的脸颊,而大人们早已忙得不可开支,只为了赴年度最大的一次盛宴——年夜饭,一桌子饭菜飘散出的香味好像产生了化学反应,碰撞出更奇异的芬芳,挑动着人们的味蕾,窗外的爆竹声也已经震耳欲聋,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硝烟味,却又那么的讨人喜欢,家的味道,是年夜饭的香气,和爆竹轰鸣后的硝烟的味道,喜气而又美满。四.元宵——小儿郎,咬着青团回转在青石板上或是芝麻的香甜,或是花生的香气,圆圆的元宵,意味着团圆,包含着甜蜜。元宵节时,家人总会煮上一大锅的元宵,一个个戳人萌点的元宵随着沸腾的水翻滚着,而此时更加奔腾的,是家人此时的心情,外出奔波了一年,总算可以坐下来聊聊这一年的人事变迁,唠唠这些年在外的辛酸苦辣,老人们欣喜着一年儿孙终于满堂,孩子们欣喜着有好吃的好玩的,那一盘盘元宵也在花灯的照耀下更加晶莹剔透。家的味道,是汤圆的滑腻的味道,温馨而又舒适。后记:行三百六十五里路,最忘不了的家的味道,端午,中秋,除夕,元宵,这些节日年年在过,可和家人一起才有家的感觉,粽子,月饼,饺子,元宵只有和家人一起吃,才有家的味道。家的味道,只有自己才会想念,无数的味道,无数的画面勾勒出了一条叫思念的河,流向远方,流向家里。

.《我仍记得》

我仍记得那年金秋,凉风熏过黎明,我们在梧桐树下拥别,看到燕子从头顶飞过,我含着泪水,轻声对你说:燕子飞回时,我就回来了。

你擦掉眼泪,细心地为我整理着装,叮嘱我照顾好自己。初升的太阳把光辉洒向大地,你的眉眼融入光晕里,美好而缱绻,温柔了岁月。

我踏上飞机,从舷窗看你,小小的圆圆的窗里只看到你的背影,你头也不回地向前走,不知道我在看你。

等我,我很快就回来了。

我仍记得那年金秋,凉风熏过黎明,我们在梧桐树下拥别,看到燕子从头顶飞过,我将这些天里的阴郁擦掉,听你对我许下承诺,为你整理着装。

你呀,平时总是大大咧咧的,又很是迷糊,这几个月里你肯定免不了丢三落四,收拾不齐整,不按时吃饭。

终于,你踏上了飞机,我看着你拎着行李走进机舱,一步一步走向远方。我连忙转身匆匆逃走,不想你看到我满脸泪痕。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我会等你,不论多久。

我仍记得那年满城飞雪,冰凉的缠绵的冬天的精灵啊,在整座城市里肆虐,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它们在街道、树梢以及屋顶上尽情地舞蹈,纵情享受自己短暂却美妙的生命。

我伸出手,感受着雪在指尖消融,汇聚成水滴,又在滴落的途中凝结。突然想起你棕色的瞳孔。

凛冬里你的手总是冰冷,当我握住你的手时,你会笑着看我,眼睛里映着我的影子。恍惚间我想:我握住了整个世界。

今年没能和你打雪仗……

我仍记得那年满城飞雪,冰凉的缠绵的冬天的精灵啊,自天空而来扑向大地,热情地拥抱地上的山水、花草、树木和生灵。它们悄悄地飘落,顷刻间无声地染白了一切,那么突然,那么措不及防。

我伸出手,雪落在手套上,一时半会竟没有融化,被风吹着滚来滚去,就像蹦蹦跳跳起舞的精灵,特地来逗我开心。你送我的手套我好好戴着呢,你有照顾好自己吗?

回家的路上很安静,能清晰地听到脚踩过雪地发出的“嘎吱”声,没有你给我讲故事果然有点不习惯。

明年一起打雪仗吧。

我仍记得那年同事告诉我可以回家了,我欣喜地冲进盛夏的阳光里,对见到的每一个人微笑,和他们告别。我终于可以回家了,在延误了两年之后。

我连夜收拾了行李,购买了回国的机票。我想见你,就现在。

可他们拘留了我,限制我的自由,真是糟糕。在同志的帮助下,我逃走了。

为什么对我穷追不舍,我不可能留下,不仅是因为你,还有更伟大的事业等着我去参与。

你还记得吗?我们约好了每月写一封信,可你怎么忘了呢,好长时间没收到你的信。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五百二十封信,也不知道会不会有第五百二十一封,最近累得有些提不动笔了。

我想见你,快回来吧。

他们果然不肯轻易放我走,买不了船票买不了机票,只能偷渡。借着同志的掩护,我成功坐上了回国的船。

阴魂不散,阴魂不散!他们在一个必经之地设置了关卡,同行的五六个人最后只剩了我一个,我只有不停地跑。

当世界开始变得寂静时,眼前的景物开始模糊,我知道我不用再跑了。

对不起,我大概要失约了……

呵,我又忘了。时光它不忍挫磨你,把你定格在了人生最好的时刻,留我在这浪潮中独自沉浮。

我不会时常想起你,可是真奇怪呀,我仍清晰地记得你的样子,记得你每个周末都会抽出时间去公园里晒太阳,记得你喜欢在咖啡里添半勺砂糖,记得你做实验的时候总会皱起眉头,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不会忘,我仍记得你。

.《今夜无人入睡》

是夜。

一个酒鬼喝得头晕脑胀,认错了屋子,就踉踉跄跄地走进房间,爬上了床。

睡眼惺忪,迷迷糊糊,醉鬼转身抡起手臂,搂住了旁边的人,嘴里嘟囔着:“媳妇,你身体怎么这么冷?”

久久没有得到应答,酒鬼费力地睁大眼睛,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惨白的、枯瘦的中年男人的脸庞,联想到手上的凉意,冷汗不禁从后背一滴滴渗出来,他颤抖地伸出食指,放在了那个男人的鼻下……

于是乎夜间凌晨三点,一声惨叫席卷了整个元亮村,大大小小都被吵醒了。

警察很快地封锁了现场,几近全村的人都来了,把这个屋子围得密密麻麻。

从叽叽喳喳和支离破碎的对话中,大家很快达成了共识。

王进死了。

他的女儿也死了。

令人惊恐的是,王进的右手腕和他女儿的左手腕,被一条麻绳系在了一起。

村民们大胆地猜测其中的原因,只觉其中有着大量的隐情,等着他们窥探。

“有谁跟这个屋子的主人,也就是死者,关系比较密切吗?”警察站在众人面前,一脸严肃地发问。

“还能有谁?不就是只有张守仁那小子嘛!他们从小玩到大,不知道……”李大妈一向泼辣,没有什么是不敢说的。

张守仁的媳妇也是一个小辣椒,急急忙打断李大妈:“李大妈你别瞎说!小孩子时候的事,都过去多久了,还提它作甚!自从王进他辞职,我们家老张很久没跟他联系了!”

“怎么着?心虚了,还怕别人说?我跟你讲,做人要行得正站得直。”

“哎呀,你倒是帮着我说话啊,跟块木头一样杵在这里干嘛?”姜还是老的辣,张守仁的媳妇说不过李大妈,一时间气急攻心,反而向老公发起了火。

张守仁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跟老婆说了一句——你就不能在外人面前稍微给我点面子,之后才慢慢吞吞地走到了警察跟前。

“警察同志,我的确跟王进是发小,他曾经和我在同一所学校教书,但是在他辞职之后,我们就不怎么联络了。他的死,绝对和我没有一点关系。警察同志,你可千万不要相信某些人的胡说八道,寒了我们这些知法守法的公民的心。”

“那你知道王进他最近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吗?比如说得罪了什么人之类。”

“嗯……据我所了解,以王进的性格,是不会怎么得罪人的,如果真要有什么大事,那就是他的女儿被检查出患了白血病吧。好像正是因为教师低廉的工资付不起高昂的手术费用,他才离职的,”张守仁稍稍回忆了下,又忍不住叹了口气,“不得不说学校给的工资就是少,这简直就是杯水车薪。何况用来治疗白血病,合适的骨髓多么难寻。”

张守仁的媳妇接上话:“可不是吗,这简直跟把钱扔进大海一样!生女儿就是一个赔钱货。原本他家也算富裕,你看他现在住的什么破房子。”

“对了,李大妈。我记得之前你儿子盖房时钱不够,是王进他借的钱吧,不是因为你们一家人欠钱不想还,就干脆谋财害命吧?”

“都给我安静点!你们以为现在是菜市场吵架吗?全部人认真一点,没问你话就不要插嘴!李大妈,你解释下这是怎么一回事。”警察维护了下秩序。

然后战火便烧到了李大妈那里。

李大妈滔滔不绝,只为证明自身清白:“王进他是借了我一笔钱,他女儿出事后,是来过找我要钱。但我也没办法啊,一时之下我哪里来这么多钱给他啊?我只好跟他协商说有钱就立马全部还给他,这次就先还一部分,他自己也是答应了的,我可没有逼他!警察同志你要是不信,欠条还在我屋里头,我拿给你看去!而且真要是什么金钱纠葛的话,宋清那小子才最有嫌疑吧!有段时间,我老是看到他们混在一起。最最重要的是,别以为我不知道,宋清他是搞高利贷的。”

警察的眉头越发皱了,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烦躁:“宋清是谁?快出来。”

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从人群里蹿出来:

“警察同志,贷款这件事,可是买卖双方都同意的,你可不能因为这档子事逮捕我。当时他想借贷,要不是看在老乡一场和他说已经找到赚钱的门路,我还不同意呢。谁知道他说的赚钱门路竟然是传销?最后他摔断了条腿才逃出来。他惨是惨,可我也要赚钱养家啊,但我绝对没有死命逼他还钱……”

法医走到了警察旁边说:“经过我们的鉴定,父女两人是因为服食过量安眠药死亡的。至于他们手腕的那一条绳子,可以判定与死亡无关,但我们还想不通这个绳子的作用。”

宋清还在喋喋不休:“倒是你们这群表面亲亲近近的乡里邻居,怎么别人一出事情,就跑得远远的……”

警察沉默无言,突然明白了什么,眼神闪烁了一下又很快黯淡了下来。

这条绳子的作用,大概是让这对可怜的父女连在一起,即便是阴间,也还能相遇。

突然,人群中不知道谁的铃声响起,里面陈绮贞唱起了熟悉的一句:

“我坐在椅子上,看日出复活……”

警察抬了下头,发现天开始灰蒙蒙地亮了起来,像是被揭掉了盖住太阳的幕布。

日出,复活了。

.《九张机》

一张机,轻捻残萼晓风吹。春风带雨打寒窗,繁花香尽,落红成堆,独立暗生悲。

二张机,向晚驱车路遥遥。前路不知何处去,彳亍环顾,斜阳芳草,却道知音少。

三张机,细雨愔愔春迟暮。何处寻得鹊桥路,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唯有燕知处。

四张机,急雨惊醒三更梦。人生常道不称意,旭升昏昃,皓月缺盈,自是难相逢。

五张机,月照寒水鼓声彻。愿持龙泉斩蛮奴,挑灯看剑,宵衣枕戈,空有平戎策。

六张机,望断天涯思未已。犹是春闺梦里人,一夜风起,梨花带雨,且将相思寄。

七张机,人面不知何处去。抚琴独吟相思曲,流丹紧闭,瘦红肥绿,问花花不语。

八张机,过尽飞鸿字字愁。清晨微冷似穷秋,执酒高楼,欲说还休,潇湘水东流。

九张机,年年花落无人见。为谁拭泪倚阑干,夜月清寒,征雁向南,归去不相念。

.《柚食记》

戊戌之秋,菊月朔日,腹空空如也,食柚,撑也,作此篇,兼敬吃客。

何柚也?色明黄,果香扑面而来,吾垂涎。拥娴熟之技,破之,果肉绽放刹那,尽为其一生姿之唯美,皮薄而肉身厚,饱满,通透,鲜活恰到好处。

取瓣臻善之处,食之,唇齿间交融,汁水迸发,味蕾绽放,缓缓下咽,兴也。咀嚼的狂欢,便是胃世界之盛宴,熙熙攘攘,摩肩擦踵,八方聚也。胃甚喜,手口于是乎情不能自已,复食之。不甚欢喜,自觉不满也,三食也,如此往矣。偶惊呼,柚自余二瓣也!胃已觉饱,似应停也,而味蕾之妙久久缠绕,食尽乎?自谓“哉也哉也,苍生皆是沧海一粟,渺渺乎于天地间,生而欢喜,无愧,既足矣。”复食毕。

而罢,甚撑,悔也。何哉,惶惶皆是借口,乃爱食,今曰吃货也。

欣然,流华于世,食乃本也,若真爱之,亦为幸也。尽行万里路,尝尽天下味,便为尝出人生味,不亦乐乎?

趣记:戊戌年九月,董叶破柚城,毁城墙,食柚城百姓无数。是夜,柚城屋墙皆成垣,梁橼尽损,城民四散,为董所得者皆入其腹。董既饱,面稍改悔色。有好事者粟问:“君以涂炭生灵悔邪?”董以手抚腹曰否,“我以食明日柚悔也”。

——以此小文致食客联盟

.《青春十八最》

小时候,我挥舞着手里的魔法棒,希望念过咒语后,一睁眼就能长大,不用踩着凳子,也能从时间之树摘下青春之果,品尝书中描绘的那世界上最青涩的酸,最清纯的甜,再一口把那最微不足道的苦味果核吐的远远的。

我问妈妈,什么是青春,妈妈说等有一天你不想吃我做的饭了,青春就来了;有一天你想吃我做的饭却不好意思开口时,青春便走了。

我问爸爸,什么是青春,爸爸说等有一天你有勇气跟我顶嘴了,青春就来了;有一天你没勇气说爱我而不好意思开口时,青春便走了。

于是,我决定不再长大,就藏在时间抓不到我的地方,躲在那世界上最幸福的一隅。

但是,青春早已来临,只是尚未察觉,就像未来早在昨日登陆,只不过你以为他微不足道。

一个是拥有青春的少年,一个是拥有少年的青春,二者一见面便情投意合,许下那海誓山盟,要做宇宙间最勇敢的战士,除了考试什么也不害怕;要做父母最乖的孩子,除非他们唠叨否则绝不发火;也要做最刻苦的学生,最义气的兄弟,最痴情的恋人。

终于,青春的剧散场了,青春的车到站了,青春的行李落在我家也来不及拿了。我曾以青春的名义写下最浪漫的诗歌,收件人是远方的姑娘,读者却是模糊的时光。

当我回头望去,那世界上最幸福的一隅里还藏着最幸福的少年,他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果然一睁眼就长大了。

这是最好的年纪,也是最坏的年纪;是最聪慧的年纪,也是最幼稚的年纪;这是信仰的年纪的,也是怀疑的年纪;人们在这个年纪无所不有,也在这个年纪一无所有;有人说,这是最难以忘怀的回忆,有人说,这是最微不足道的遗迹。

.《忍不住》

你是我忍不住的小调皮

想把你翘起的呆毛拔起

你是我忍不住的小生气

想把你捏扁揉圆团入口袋里

你是我忍不住的笑眼熠熠

想起你空气都溢出丝丝甜意

你还是我积蓄良久的绵绵勇气

忍不住想问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假如世界颠覆》

假如世界颠覆

万有引力变成了斥力

直下的瀑布飞回山峰

地上的雪花纷纷飘起

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们分离

一切都终将成为记忆——

就如同世界欺骗了你

即使这样

我依然会向往驱逐黑暗的光明

依然会留恋生我养我的土地

假如世界颠覆,地球自东向西自转

我依然会像夸父一样

努力奔跑,追赶太阳

只不过是调整一下方向

假如世界颠覆,乾坤颠倒

我依然会像姮娥一样

手指地球,深情凝望

就算故乡在那遥不可及的地方

假如世界颠覆

我依然会向往驱逐黑暗的光明

依然会留恋生我养我的土地

依然会热爱生活

一如既往地深爱着你

.《归途》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长春寂静的好像没有失眠的人,我望着明月高悬,那虚幻的月色如少女明眸闪烁着情绪,泪光晶莹,摇摇欲坠。

火锅蒸腾的热气渐渐散去,我急匆匆地从聚餐中脱身出来,跑回寝室,抓起一件风衣,拉起行李箱,在清冷忧郁的夜色下翻越小北门的半截矮墙跑向东北师大地铁站。刚进地铁站,我隐约地听到地下广播播报“最后一列前往北环城路的地铁即将到达”,便急匆匆地从楼梯上飞奔下去。待我到达地下候车区时,却又发现,这世界里的一切还是静悄悄的,除了我的心脏,在那个旅客神情木讷的候车站里,砰砰有力地撞击着胸膛。两耳里除了不停播报的最后班车声响,只有从身体里敲击耳膜的心跳声。

我只买到了晚上十一点的硬座,毕竟这一切都只是我在一瞬做出地的决定。火车站里甚是冷清,月光透过穹顶玻璃窗凉凉地落在肩上。冷风袭来,我裹紧了衣服,拉着箱子,在惨白的灯光下迅速地穿越站台。车厢里挤满了远方而来的羁旅。有些人已经连续地坐了很久,倦意已催促着他们闭上了眼睛;有的人枕着一个破旧的手拎旅行包,在车厢的交接处蜷缩着熟睡;有的头发松散的母亲抱着哭闹的孩子喂奶;有的沧桑潦倒的打工者拄着靠背站着就睡着了。车厢里闷热地不得不呼吸融化的海鲜以及各种食物混杂的发酵气味。所有人似乎都麻木了,不理会周围发生了什么,我想如果列车就算停在原地一晚大概也不会有人察觉,因为故乡的模样已成为旅途困倦的归乡人执着重复做的梦。

我在火车走走停停的轨道变动声中,时睡时醒,那晚列车的灯始终没灭。

当我再次醒来时,是被列车上的人们谈话声吵醒的。昨夜靠在车厢厢壁上直挺挺地睡了一夜。我也不记得醒了多少次,最后醒来时阴云散去,天已放晴。列车反方向的地平线上露出了赤红色朝阳的半面额头,霞光浸染远处的晴空,铺满广袤的松嫩平原,偶尔经过片片湿地,水中霞光相映,甚是晃眼,白鸟掠地,苇叶微倾。离家越来越近,心却愈驱平静。车厢里渐渐热闹起来,很多老家的中老年妇人开始用那种久违的方言侃起家常,声音大到半个车厢的人都听得到。但是人们似乎并没有因此而介意,相反越来越多的人从迷糊中清醒,加入了各种奇闻趣事的讨论中。话题大多是关于左邻右坊,亲戚里道的新鲜事,谁家的女儿出嫁了,谁家的儿女如何孝敬老人,谁家九十岁的老人身体依旧健朗还能下地干活种菜,耳不聋眼不花。这些重复不能再重复的故事,为这个来自异乡的车厢带来了生机,似乎这浓厚的乡音,这熟悉的故事戳破了人们彼此防备的隔膜。每个人都在叙述着自己曾经历过的街巷小道里发生的故事,每个人又都听得那么津津有味,昨夜的疲惫如同浓雾,在晨曦里散去。

我大概是离家太久,已融不进这个群体,唯有静静地欣赏着沿途风景,计算剩下的里程,倒数途径大大小小的车站,凝视着时间慢腾腾地流逝。

下了火车,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转到长途汽车站,又坐了两个小时的大巴,在路上猝不及防地补了一觉。刚下大巴,我正弯腰从货箱中拽出行李,只见一只强劲的大手一把接了过去,我抬起头,逆着阳光是父亲稳健的身影。不过几百米的距离,他硬是开车过来接我,一边帮我把行李装进后备箱,一边说着“妈妈早已煮好面在家里等着你呢”。“上车饺子下车面”,这一直是我们家乡的老传统。

我来的匆忙,走的也匆忙,自我上次回家已过去大半年,而我这次回家,只能待一晚。隔日早上,妈妈起个大早给我包饺子,我在睡梦中便听到厨房里妈妈刻意压低忙活的声音。而我,被饺子的香味勾引起来,一闻就知道是我最爱吃的茴香荠菜馅。

我坐在车窗内,远望着亮闪闪地地平线上渐渐消匿的斜阳,原野上是橘红色的稻田,在远去依稀可见故乡微弱的灯火,夜幕拉开,变成了点点繁星。

故乡很大,大到回忆装不下,它又很小,小到也许就是那个惦记着我的背影。“看你在摇椅上织围巾,一个人在客厅,只剩下壁炉里的光影,木柴在燃烧的声音。”

.《我又想起》

当风不再追赶云彩

当秋叶的舞动定格在空气中

当都市的霓虹停止闪烁

当斑马线上的行人滞停

当夜色都归于宁静之中

我又想起

从北纬三十四度到北纬四十三度

你是飘零的秋叶

而我已是皑皑的白雪

当纸上的钢笔停止运动

当耳机里的流行乐不再颤抖

当背包上的拉链不再蹒跚

当水杯口上的热气不再翻腾

当温暖都置于怀抱之中

我又想起

从东经一百一十五度到东经一百二十五度

你是简约的风衣

而我已是厚实的冬袄

抬头看看天

我又想起

你脸上天真纯粹的笑容

俯视脚下的土地

我又想起

你头上悄悄藏起的银发

回望过去

想起你喂到我嘴边的饺子馅儿

想起你为我装的一毛一毛的茶钱

想起你给我买的漂亮头绳

看看当下

我喜欢每次视频通话时你眼角满满的笑意

我喜欢两千公里外你给我寄来的羽绒服

我喜欢短信那头你句句的叮嘱

我想起

我又想起

关于你的一切

今夜月很明亮

夜风微凉

.寻梦尼罗河

序章

北方的秋天,美,数树深红出浅黄,落叶轻飘零,铺就一地金黄色。又想起了初夏时,那满城的紫荆,一场雨后,落英缤纷……

小镇旁的森林中,一栋两层楼的小木屋,没有邻居,只有他们,小男孩,小女孩和他们的外婆,那是他们幸福的家园。

黑暗中,屏幕亮起。天空灰暗,昏黄的色调,一天河流穿过天际,河岸上生机全无,那是《尼罗河上的惨案》。梦中的尼罗河啊,美好的沃土,绿水悠悠,青草依依,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芳草地,碧云天,风吹草低见牛羊。一群外人的到来啊,让桃园般的生活不在平静……

一种新的物质在这里被他们发现了,提取出一种东西有着很高的药用价值,为了谋取暴利,他们打算占领这个地方。谁也不愿意离开他们世代生活的地方,大家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而战斗,奋勇抗争,誓死赶走侵略者。一天,死亡的气息悄悄弥漫开来,河岸上的生物纷纷倒下,一个接着一个,直至河岸再度寂静,只有微微风声划过,尼罗河上的惨案发生了……。由绿绿葱葱到一片昏黄,寂静无声,那是强烈反抗之下的暴力打击,那是化学武器的威力,但是那群戴着防毒面具的人也注定无法逃过尼罗河的裁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是民族的火种,尼罗河会守护着,孩童终将长大。

小女孩和小男孩还小,在那么天真烂漫的年纪,整个森林都是他们的乐园,他们还不懂这个世界的残酷。俩台电脑前坐着小姑和一个阿姨,电脑插着U盘,小女孩和小男孩站在对面看着小姑,他们是偷偷跑来的,来看看小姑,要给小姑一个惊喜,等着小姑和他们一起玩。但是小姑说话很急,把U盘和一份文件交给小女孩儿,让他们带走,谁都不要给,等他们长大之后就会知道有什么用了。小姑说自己还有事,让他们去找外婆,去找爸爸,和外婆一起离开,赶紧离开。

他们不明白,就被小姑带着出了研究所,让他们赶紧回家,快跑。小男孩儿和小女孩儿牵着往外跑,跑啊跑,没跑多远就听到了研究所里的惨叫声,他们慌了,六神无主,想去研究所找姑姑,但忽然看到了一个陌生人朝他们的方向来,不能和陌生人说话,只能往家里跑,去找外婆。途中小男孩儿为了保护小女孩,而被抓走了。小女孩儿拼命跑啊跑,终于到了家。把文件放在回廊上,着急,忽然想起什么,拿起文件就往屋里跑。交代过外婆收拾东西,并急急往小阁楼上跑。想把文件藏起来,但是并不知道此时已经有有人进到了小院里。

小女孩再一次醒来是在小阁楼里。但是房子很摇,行至窗边,却发现路渐渐远去,自己居然在车上。车子把小楼带走了。忽然发现外婆坐在车头后排看起来有点难受,外婆打手势让小女孩儿不要出声,藏好,小女孩儿害怕极了,她不懂为什么会这样。想起了文件,小姑说的话什么基因病毒之类的,她应该把文件藏在哪里,靠着墙边看着远去。天渐黑,害怕,不能让别人拿到,不能交给别人。她决定背下来,

翻开文件……

.《春风》

那天的阳光很好,暖洋洋的,一切似乎都在春日里焕发出生机。老李把手风琴擦得干干净净,装在白色的琴袋里,换上那件褪色的衬衣,浇完花,向工厂走去。阳光轻轻洒落在老李身上,在光圈下他的背影显得那么年轻,脚步也从容。

北方的春天总是短暂的很,在这个名字叫春的城市里也不例外。而这倏忽而过的春日里,还总是刮着风,夹杂着沙尘吹得人睁不开眼睛,等风渐渐弱下去,人们能睁开眼仔细瞧瞧春天的时候,春天已然过去。听不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只有打着旋儿的咆哮,卷携着枯枝败叶落木萧萧,向着新生吹去。

老李喜欢春天,喜欢在春日里起个大早,拾掇拾掇带个马扎凳到厂子里晒太阳,远远看去像守着厂子的狮身人面像。说是工厂,其实也不剩什么,工厂里的工人和先进设备都搬到省会新建的工业园区里,余下一个被时光蛀空的外壳和几架报废了的车床,在阳光下反着刺目的光,有时也在小孩儿的脚下发出尖利的叫喊,算是一点生机,但孩子渐渐也不多了。但老李对厂子可真是情意深重,他一生中最好的日子都在这了,老李没上完小学,也不识得几个字后来当了兵退伍后分配到厂子里,他干活麻利,卯起劲来,一个人能做三个人的活,大概就是因为这股踏实肯干的劲儿,后来还把车间主任的闺女小梅娶回了家。他们的婚房是厂子里分的家属楼,四十多平米,南北通透,采光也好,即便是大冬天,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也能把小屋照的亮堂堂的。家里的衣柜和床都是老李亲自打的,木工活做得细致极了,上漆刷油都小心翼翼的,那恐怕是老李这辈子做得最慢也最精致的活,末了他在还衣柜上烫了一对儿戏水鸳鸯,为此脸红了好几天。结婚那天晚上,他第一次牵起小梅的手,两个人相伴着走在小路上,被风吹落的桃花轻轻擦过小梅的发梢,老李喝得稍微有的醉,他觉得小梅比桃花还美。小梅穿不习惯高跟鞋走得很慢,老李也着实乐意陪着她就这么慢慢地走下去,走到退休,走到掉牙,走到尽头。

可无奈造化弄人,小梅后来生了场大病,老李花光了所有积蓄也没换来命运的眷顾,在两年后盛夏一个雷雨交加的夜里,梅花谢了。老李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却无能为力。他走进雨里,那夜的雨下得又猛又急,老李洗旧了的蓝衬衣都被生生涮去了一层颜色。

后来那三十多年的日子,老李都是自己走的。赶上了工人下岗,好不容易等到厂子要去大城市发展来家属楼里招工的时候,老李毫不犹豫地要去,可人家不要他,说他原来干的活现在都有机器做了,比他快十倍都不止。再后来老李配过钥匙,买过雪糕,做些修自行车的杂活儿。

如今老了,攒下的钱加上退休金也日子平平淡淡地过倒还有富余。就是寂寞了些,家属楼里的旧人搬的搬走的走,只剩下老李和一茬又一茬新的租客。老李的步子一天天慢了下来,手也抖,做不了过去的精细活了,有时候吃个红旗大奶块儿雪糕都能让雪糕汤儿狼狈地流下来。不过他去工厂的次数更多了。一个茶缸一个饭盒就能在厂子里待小半天。他觉得工厂老去的速度比自己快,比新机器干活的速度快,它静静地躺在那儿,像被丢弃在城市边缘的废品。人们好像把工厂忘了,忘了它曾经带给自己的光荣与梦想,忘记了它曾经做出的巨大贡献,人们有了新的追求,新的向往,新的生活,人们啄去了工厂的宝石,让寒风灌进它的躯体,风起尘扬,天色渐晚,再也看不真切。

但老李没忘了工厂,若他忘了,工厂不就真的没了?可老李老了,时不时糊涂一阵儿,想好早上去买油条,到了棚子里却手足无措;走回了家却忘了自己家是哪个门洞;做菜时糖盐不分更是常事。就是这样一个老李,却企图把自己活成一个力挽狂澜的大英雄,又或许只是那个一次次推石上山徒劳无功的巨人罢了。只要能记起来,老李就使劲儿的想,怕忘了的就记在纸上,虽然纸上反反复复只是几个老李会写的字儿,但他还真想起来不少,他想起当年元旦联欢,小梅在台上拉着手风琴,随着音乐旋转,他记得自己当时真怕她就这么飞走了;他记起青黄不接水还没化冻的时候,为了改善伙食,他和工厂里几个要好的兄弟一起去小塘子里炸鱼,炸上来的鱼谁家里人多的多就多拿两条,不分你我;他想起省了一个月的早饭给小梅买了一瓶大友谊雪花膏,想起早上骑车上班时的说说笑笑,想起当年那群万丈豪情的人和充满干劲儿的自己······老李很想给租客讲讲这些故事,可他们太忙,步伐太快,不会在夏夜里看星星打蒲扇,听老人讲那过去的事情。不过一个小男孩,一只小奶油雪糕就能陪着老李呆一整天,歪着小脑袋,听爷爷讲故事,安静又虔诚。

“春天什么时候来呢?”老李无数次默默地问。的确,北方的冬天很长,黑夜很长,磨磨唧唧地不肯离开,而春天则像个害羞的少女,或是一个顽皮的小孩,每当你觉得春天真的来了,它就调皮的来一场冷锋过境,令人措手不及。锅炉房里的烟囱冒着稀稀拉拉的烟圈,它站那儿很多年了,它什么都不说,但老李觉得它看见了这些年的沧桑巨变,老李有点怨它,怨它像个小神仙一样站在那儿却从来不下凡救救他们。

风继续吹,老李的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个听他讲故事的小男孩也一点点长大,春夏秋冬好像又轮回了几次,希望和痛苦没有止息,就只有人,在漫长的时光里转瞬即逝,曾经的岁月就只是记忆,抓不住、带不走、忘不了,放不下,无从说起,无处分享,无人问津,无所适从。站在记忆里,老李从时间和空间上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令人无处安放的故事没被春风带走。

再后来,年年在仓房上筑巢的小燕子不回来了,锅炉房里的那根烟囱被炸掉了,退休金又涨了一百块钱,人们也没再见过那个有点奇怪的老头。

.《剑》

春秋战国时期,时局动荡。各诸侯国频频发动战争,斧钺相交,饿殍满野,卖儿鬻女之事时有发生。七国四海,满目疮痍。

绝行走在这片土地上已近半年。他常年独自行走,一个人,一柄剑,一袋干粮。但是这片土地却是他见到过的最凄清的土地。每天是被灾民的呻吟声唤醒,行走在路上会有贼人觊觎他的财物和干粮。

他拿着手中的剑,起初只是为了防身,并没有想伤人,但是却有人想伤他。那些人的眼睛如同饿狼一般,散发着贪婪的光,他们在暗处匍匐着,时刻准备着扑上来撕断他的咽喉。

于是他不得不杀人。

起初杀人凭的是以命换命的决绝,剑穿过对方的心脏时,会有鲜血从创口处喷涌而出,那血的颜色起初是鲜红,后来落入土地中,渐渐干涸,消失踪迹,但是那股铁锈味却一直萦绕在他的鼻尖。后来杀人凭的是剑客的冷静,他可以迅速地找到那人动作的纰漏之处,他的眼睛他的手臂会自动地从对方仿佛漫天花雨一般连贯的剑法中找到那一瞬间的停顿,然后一击即中。

绝就是这样成为了一个有名气的剑客。他在起初杀人时,会有不忍与厌恶。但当他后来杀人时,却只剩下了麻木与不耐。那些人渐渐变成了一个个的幻影,他不记得他们的模样,他只是想要活命和继续前行。后来,这片土地上的人在他眼中也都成为了幻影,他走在道路中间,周围的人知道他是剑客,都低着头沉默无言。那些在道路两边行走的人,在狂风刮过时,衣袂扬起,这才有些生机,像是个活物了,但却也更显得鬼影憧憧。

直到那天傍晚,他看到的终于不再是幻影,而是一个真实的人。

那是一个女子,她正坐于路中的一块大石之上,和其他人的风尘仆仆与衣衫褴褛不同,她穿着绸缎的蓝色的裙子,裙子上用金线密密麻麻的点缀出一个华贵的图腾,从远方看,就像是一只振翅欲飞的凤凰。而她的样貌也能配得上这身衣装,她面上无妆,素面朝天,却更显出容貌本身凛然包容的气度与风味,尤其是那双眼睛,灵动非凡,还露着十几岁少女的好奇与无畏。

此时夕阳欲落,树林阴翳,鸣声上下,天地间是少有的祥和与安宁。绝看着那蓝色的身影随着自己的前行离自己越来越近,那少女的容貌也越来越清晰。她不像其他人一样低头离开,而是就这样抬着眼睛,直直的看向绝的眸子,而后在即将擦肩而过时,她突然启唇,道:“我知道你是有名的剑客,他们都把你讲的很可怕,可我偏要跟在你身后,看看你到底能有多可怕。”言罢起身,跟上了绝的脚步。

绝不知如何回应,只好张嘴,平平的答道,“随你的便。”他能够听到自己长期没有说话的沙哑的声音。

于是就这样,女子跟着绝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走着,二人就这样一直沉默地前行。路上偶尔会有不认识绝的平民百姓,他们想要绝的干粮和财物,也有艳羡绝身边跟着如此漂亮姑娘的山贼土匪,他们想要寻些乐趣,都会拿着手中的武器一拥而上,但是却都被一剑刺穿了胸膛。看到死去的人的尸体时,那女子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露出悲天悯人或是别的表情,她只是平静地问了一句,这样靠杀人而活下来的生命,有意思吗。

绝看着自己沾满了鲜血的剑,没有回答。等到他用麻布将剑上的血迹擦干净之后,才反问道,“能够活下来就已不易,还想要怎样有意思的生命,那在当下不是太奢侈了吗。”

那女子听到他的回答,不屑地冷哼了一声,方才拍胸脯保证道,“跟我走吧,我让你看看什么才叫做活着。”

于是他们到了七国的交界处,这里毗邻两国,在没有战事的日子里,商阜云集,人丁兴旺,仿佛是乱世中的世外桃源。

那女子带他到了一条溪边,向绝要过他的剑,接着除下了她的鞋袜,撸起了她的裤脚,轻轻跃入了溪水当中,起初她并没有什么动作,而后猛然挽了个剑花,刺入水中,再次拔剑时上面还跳动着一条鲜活肥美的鱼。她将那鱼用剑剖开,清理过内脏后,又把周边草地上生长的各种野菜和香料全部塞进了鱼的肚子里。而后就地升起一堆火,将鱼置于那之上烘烤,直至鱼的表面发黄焦香,顺着身体流下鱼油为止。那女子将鱼递到绝面前,绝接过剑,咬了一口后,沉默地将鱼全部吞进肚里。那女子在他吃鱼之时,眉飞色舞地介绍道,“这鱼生长在纯净而无人烟的溪水中,肉质细腻,极少腥味;而这野菜与香料,也均是此地的时鲜,素为烹鱼的极佳作料,在去腥的同时,亦能激发鱼本身的鲜香。手艺登峰造极的做鱼圣手能使这入口即化的鱼肉在舌尖变化千般,能让食者在吃过此鱼后食他物如同嚼蜡,只觉得万物都失去了滋味。现在,你觉得我做的鱼如何?”那女子微微挑眉,眸中露出期待神色。绝咽下最后一口鱼肉,平平道,“极好。”那女子起先粲然一笑,而后眉头一蹙,又似是有些怒意。冷哼一声,引着绝离开了溪边。

于是他们到了一处巷子。进入巷子之后,绝跟着女子又寻到了一处隐秘的入口,从入口进入,穿过了迷宫一般的暗门,直到看见屏风后的两条木凳时,女子方才停下脚步,施然落座,并昂起下颔,示意绝到邻近椅子上坐下。二人坐下没多久,只听得古琴声音由屏风外的低处响起。周边小厮模样打扮的人将屏风撤去后,绝方才看清,他们所处的地方之下,有一处巨大的台子,台子周边摆满了奇花异草,散发出幽然的清香,花草之后坐满了乐手,衣着各异。弹奏古琴的为一老者,须发皆白,宽袍大袖,抚琴之时,自有优雅超然的气度,仿若一只白鹤,似乎立刻便会伴着琴声翩然起舞。在古琴弹奏约莫半刻钟之后,其他的乐音也渐渐加入其中,有时迂回低沉,有时清越激昂,女子面上虽未有变,但呼吸却随着乐声的变化而变化,最终在乐声渐息一刻长长吐息。就在乐声停止,余响未消之时,由乐手之后翩然步出一位女子,款款迈上中间高台。那女子的装束看不出是哪国人,腰部的带子收紧,袖子较常人的袖部略长,自衣领至膝下,水绿色的绸衣形成一道流畅的曲线,却在足踝处凭空切断,做成了方便行动的短襟,绝这才领会到,这女子应是个舞者。等到那女子站定,渐息的乐音再次响起,那女子亦开始起舞,伴随着乐声时而动作干脆,目光锐利,如同草原旷野上的鹰隼;时而动作圆润,眼波流转,如同家养的青鸟。最后随着达到高潮的乐声,女子高高跃起,双臂舒展,长袖翩跹,仿若在此刻化作鸟的魂灵与鬼魅,即刻便要飞离。看台之上,女子斜瞟了一眼呆愣的绝,问道,“如何?”。绝闪神一刻,方才答道,“极好。”女子面上渐露得意之色,随后站起道,“再随我去一地。”

于是女子带他到了一处废弃的房屋。推开生锈的铁门,借着门外的日光,绝看清了门内的东西,里面陈设的全都是剑。有做工粗糙不堪一击的木剑,有生满锈绿的断掉半截的青铜剑,也有寒光凛凛,锐可断发的铁铸剑。仿佛是被吸引,绝渐渐迈进门内,他的目光如同舌头,贪婪而又急切地舔过了每一柄剑,当他沉溺于其中之时,又听得那女子问道,“如何?”他听得自己朗声答道,“极好。”那女子用含了笑意的声音答道,“很好”,复又问道,“你可知何剑最佳?”绝看向女子,道,“愿闻其详。”于是女子走进剑丛之中,缓缓道,“庄子在《说剑》中曾讲,‘剑分三等。第三等是庶人剑,行凶斗狠,招摇过市;第二等是诸侯剑,以勇武为锋,以清廉为锷,以贤良为脊,以忠圣为铗;第一等是天子剑,以七国为锋,山海为锷,制以五行,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举世无双,天下收伏。’”绝的眼睛里闪出亮光,他问道,“你是谁。”那女子没有理会他,反而自顾自说下去,“你手中持剑,却不知持剑的真正意义所在,你持剑只是为了生存,是动物一般的行径。带你吃鱼,让你找回你的味觉与嗅觉;带你看舞赏乐,让你找回你的视觉与听觉;带你来看剑,让你找回你持剑的心。你既然能用好剑,就应该用一把好剑。用一把山峰与河川铸成的剑,用这柄剑的锋芒照亮七国的人民。”绝看向女子,又问道,“你是谁?”女子站定,身上的蓝衣金纹散发出微弱而又坚定的光芒,她浅笑道,“你应该知道。”绝沉默一刻,而后目光如炬,道,“我应该知道了。”

那天傍晚,废弃的房屋中走出了一位男子,他常年孤单走着,走过了七国,走过了日月,走过了春秋,他用手中的剑斩杀了暴戾的君主,用手中的剑庇佑了贫弱的百姓。见过他的人不记得他的模样,却能记住他的剑,他们说,那把剑锋利异常,美丽异常,剑身时常闪烁着蓝色的光,剑柄处刻着一只振翅的金凤凰。

.《黄沙漫》

一个独臂和尚靠墙端坐在客栈一楼西侧,手中惊堂木重重一拍,满堂寂然。

啪!

“说完了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咱们再来说一说这人世间的风风雨雨,说一说这如粒粒黄沙般平淡无奇却又充满七情六欲的芸芸众生。”

阳关。

孤城屹立,其扼守在丝绸之路的咽喉,为边陲之地的一处重城要地。但因大奉王朝与西域诸国二十几年来相安无事,此地更是客商云集,故繁华非常。

城里有一家客栈,名为“云来”,已是十年有余。掌柜的为人颇为豪爽,有遗侠之风,又善于经营,亦是有些名望。

今日逢着上元佳节,满城百姓纷纷上街,逛花灯、猜灯谜、放河灯,尽是一派祥和之景。掌柜的藉此热闹,大手一挥:凡吃饭打尖的诸位,不论人数多寡,价钱几何,一概半价。一时间,彩头纷繁,更是宾主尽欢。

安晓手中捧着一枚花灯,一个人穿梭在人流中,向着城内的玉清河跑去。她对于周边的喧嚣置若罔闻,只想着尽快将这花灯放入河中。

因为今天,是她母亲的忌日。

“当心!”

安晓突然身体一轻,下一刻便看到一根正肆意燃烧着的木椽子从身旁砸落下来。“砰!”重重砸在脱手而出的花灯之上。

“你没事吧?”

安晓看着燃烧的花灯,五朵红色花瓣如同飞舞的精灵,跟火焰渐渐融为一体。

过了片刻,安晓缓过神来,转身对面前这个滑稽可笑的瘦公子道了一声谢,接着便失魂落魄的向着客栈走去。

瘦公子看了一眼快要燃烧殆尽的花灯,脚下一跺,心中便有了计较。

他追上安晓,牵起她的手便向城南跑去。

他们一路沿着玉清河穿过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了人声鼎沸的街道,穿过了巍峨高耸的城墙。

“喂,小乞丐,你带我去哪啊?”安晓惊呼出声。

瘦公子听见了熟悉的小乞丐,内心不禁松了一口气,胡乱抹了把额头,回过头来给了安晓一个大大的笑,在寒冷的夜色中,安晓竟然有一恍惚的失神,以至于都没有发现她手中他手里的汗水以及渐渐加重的力道。

安晓大口喘着气,看着荒凉的四周,满眼疑惑:“小乞丐,你带我来这干嘛?”

她已经认出这是城南四五里外的玉清湖,玉清河自北向南穿过阳关城,在此形成了一个清水湖,城内的人总是成群结队出来观赏游湖,冬天寒不结冰更是一大奇景。

“小黄鹂你还生我气吗?”小乞丐嗫嚅道。

安晓掏出手帕擦着额头细密的汗,心里的委屈早已在刚才的奔跑里消散了大半,白了他一眼。

小乞丐厚着脸皮坐在她身边,两人静默无言,一个看着天上星,一个看着湖中月。

“小乞丐,你说人死了真的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吗?”

“啊?”小乞丐一愣。

“我听说书爷爷说过,”安晓指着头上的星空,“我们每个人生来都是一颗流星,死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再回到遥远的天上。”

小乞丐摇摇头:“我不知道。”

“但如果真有可能的话,我不想变成星星。”沉默片刻,小乞丐手里抓起一把沙子,微微张开手,细密的沙子透过指缝飘向湖里,“我想变成这一粒一粒的沙子,比起遥不可及的天上,我更喜欢留在地上。”

安晓偏过头,瞅着他这一身装扮,不由得笑出了声:“呆子,留在地上干什么,看你装人家富贵公子吗?”

小乞丐看着她的酒窝与眉眼,嘴角也不禁扬了几分:“贵公子有什么好的?整天高墙楼阁繁文缛节,吃个饭搞得跟拜神一样,没人气,哪有咱这日子来的舒坦。开心了随便玩,不开心了跳起来骂娘都行,多自在。”

“那你还学人家穿这些绫罗绸缎?”

“这不是你送我的吗?”小乞丐垂下头喃喃自语。

“你在嘀咕什么呢?”

“啊,没。”小乞丐急忙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走小黄鹂,我送你个礼物。”

小乞丐带着安晓走向湖的另一侧,在一片灌木丛中发现了一颗红色的小树苗,在夜色中分外惹眼。

“这是什么树,怎么叶子都是红色的?”安晓惊讶道。

“我问过说书爷爷,他说这树名叫朱砂,也叫心上砂,很拗口,文绉绉的。”

“这就是你送我的礼物吗?你怎么发现的?”

“城中平时宵禁,你们也出不了城。我不一样,反正在哪都是一宿,有一天偶然发现的。趁今天你能出来,送你了。”

“慷他人之慨,有你什么事啊。”安晓撇撇嘴。

“算命的还说了,这个树要十年才能长成,等开花时,如云霞一般灿烂,四季都能看到,”小乞丐边说边采下五片火红的叶子,三两下便围在了一起:“喏,送你的花灯,这才是礼物。”

安晓接过灯,听着小乞丐的话,“他们城里人都不知道,在玉清河放的花灯在经过城墙的河道时都会被铁栅栏拦下来,别说他们的愿望不能实现,连神仙能不能听到还两说呢。在这里放就没事了,顺流而下、畅通无阻,老神仙肯定第一个满足你。”

“小乞丐,谢谢你。”

安晓将花灯放进湖里,沉默了一会说道:“小乞丐,你以后想做什么?”

“我啊,没想过,该怎么活就怎么活喽。你呢?”

“我应该会嫁给一个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吧。”

“我听说书爷爷讲过,江湖里有各种大侠,扶危济困,锄强扶弱,当真是个顶个的好汉,”小乞丐想着那些动人心魄的故事,心里很是激动,冲着湖面大声喊着,“我也要当大英雄!”

安晓坐在湖边月下,听着阵阵水声,看着身边的他,没来由笑意盈盈,眼波里尽是温柔。

小花灯也飘出了玉清湖,顺着河水渐渐飘远,在这苍茫的天地之下如同一点明灭不定的烛火,拼尽全力照亮着一方夜空。

三月春来,东风渐起,草长莺飞。

今日是科举乡试放榜的日子,数百名考生在城中各处焦急等待,城中百姓今日更像是名门公卿,气定神闲的评论着众人的高低成败。

云来客栈也不例外,此刻聚集着数十名考生,或神情焦躁,或泰然自若,或垂头丧气。掌柜的见状也拿出免费的茶酒,供大家解渴压惊。

城内气氛压抑,城外却是一派兴高采烈。

“春来先绿杨柳,东风独恋桃花。”附近村庄的老人孩子纷纷出来踏青赏景,没有诗酒唱和,没有吟诗作对,只有牧笛横吹,歌谣盈耳,黄发垂髫,怡然自得。

小乞丐席地而坐,顺手拔了根刚长出来的草,随手抹去泥土就叼在嘴里,朝她眨了眨眼。安晓也学着他拔了一根放进嘴里,下一刻就吐了出来,挥手打了过去:“呆子,你敢骗我,好苦啊。”

小乞丐也不躲,看着她皱在一起的脸不由得笑出声来。

安晓看着对面的他,没来由想起了去年她第一次在自家后门见到他的情景。衣衫褴褛,面无人色,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她给了他饭吃,给了他衣服,还给了一些散碎银子。她只知道他是逃难过来的,别的他不肯多说,她也不多问。

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对面少年的身高已经超过了自己,眉眼之间也渐渐看得出一股子坚韧。

“小乞丐。”

“嗯?”

“认识你这么久了你都不告诉我名字,太不地道了。”

“我不是叫小乞丐吗?”

“大名!就像我叫安晓一样。”

“我没有大名,爷爷没有帮我取啊。”

“小乞丐。”

“嗯?”

“小乞丐。”

“嗯?总叫我干什么,我不就在这吗?”

“我愿意!”安晓冲他吐了吐舌头,“谁让你那么小气。”

安晓手里悠悠转着自己的裙角,眼里看着远处欢声嬉笑的孩童,内心竟涌起一阵不合年龄的安宁:“小乞丐,再有一个月就是我的生辰了,你要送我什么啊?”

小乞丐一愣,过了一会笑道:“你猜?”

“哼。”

“放榜了!”

也不只是谁高声喊了一句,顿时如石入平湖,激起一片涟漪,整座城都跟着热闹了起来。

“东凉县陆文博陆公子独占鳌头,夺得榜首,为本次‘解元’。”

越来越多的人涌入云来客栈,只为一睹头名风采。当看见陆公子竟是一翩翩少年,而且举止得体宠辱不惊,更是让众人大赞为雏凤,将来定可高中、必成大器。

安晓费劲的挤开人群,刚想走回后院,不曾想一个身着月白长衫的公子就直直的向自己走过来。

“小生有礼了,”陆文博先做一礼,随之说道,“感谢小姐那晚为我解惑,否则今日难成。”

安晓想起了前几天晚上,自己睡不着觉,便像往常一样爬到房顶上去数星星。没曾想放上竟然有了一个不速之客,吓得她差点掉下去。后来发现没有恶意就随便聊了几句。

她也听不懂他言语里的忧虑与紧张,只是把平常自己郁闷时小乞丐安慰自己的话讲了一通,最后也不知是被冻傻了还是怎的,竟鬼使神差的唱起了小乞丐教给自己的小曲,还被对方夸赞意境深远,估计小乞丐听到会满不在乎的鄙视自己一下。

安晓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场景,看着眼前的公子,感受着周围各种意味的目光,一下子竟没有了章法。掌柜的此时出来一边扶起陆公子,一边看着自己的女儿,“陆公子客气了,小女哪有此等才学高智。陆公子才高八斗,见识卓然,此次更是凭借东风一举夺魁,不计较小女的无礼已是给足了老汉脸面,这一礼小女可受不起。”

“老丈严重了。”

“陆公子接下来有何打算?”

“自是继续准备接下来的会试。”

“好。陆公子年少有为,他日必然高中进士。老汉在此许诺,以后陆公子来店内不费一文。”

“老丈言重了,此举万万使不得啊。”

“陆公子切莫推辞,委实是我占了天大的便宜啊。”

安晓越发局促不安,看着眼前的两人,听着周围的议论,她想一下子逃离这里。但在她父亲不容反驳的眼神里还是随着二人上了二楼。

一个月后,云来客栈掌柜的在女儿生辰之日当场宣布与东凉县陆家结为亲家,待陆文博高中进士之后,二人择日完婚。

这一消息更是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纷纷感叹云来客栈攀上了高枝。

安晓此刻站在朱砂树旁,看着上面挂着的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黄鹂,耳边想起了刚才传信人的话,不禁泪如雨下。

“小黄鹂,我跟着说书爷爷去闯江湖了,你要好好的啊,我肯定会回来跟你一起看朱砂树开花的,别忘了我啊。”

安晓心里早已骂了他一万句呆子,一万句骗子,但展开手里的纸条,看着潦草的字迹,一笔一划都是郑重,她一下子蹲下身来泣不成声,微微抽泣的背影在暮春落花之中显得如此孤独。

“江慕安是大英雄。”

北地,金雁城。

江慕安裹着铁甲躺在冰冷的木板上,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回想着白天那一场惨烈的大仗,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他已经从军一年有余了,这一次他跟着大军从西北阳关城打到塞北金雁城,期间经历大大小小二十多场仗,身上负伤累累,但他脸上却被风沙磨砺出了坚毅的棱角,更不见丝毫哀怨神色。

他起身来到营地校场,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在当中。

“光头,干嘛呢?”

“睡不着觉,在这给死去的兄弟念念经。”说话之人是一个和尚,活不下去了就来当兵了。

“这一年来死了不少兄弟啊,当初咱们一起入伍,没想到最后竟然剩下了咱俩人。”江慕安锤了光头肩膀一拳,“明天就是最后一仗了,可别死了啊。”

“那哪能啊,小僧还想着回去当个一官半职然后娶媳妇呢。”光头咧着嘴笑起来,声音之中有磨人的喑哑,“你有什么打算?”

“我啊,当然是风风光光回去啊。”

“总是听你念叨一个女孩子,现在只怕人家都嫁人了吧。小心回去了人家娃都有好几个了。”

“去你娘的。”

江慕安想起前年,说书爷爷在岳南城去世之后自己也无处可去,一下子竟有些不知所措。

八年间他们爷俩走南闯北,什么稀罕事也见多了,甚至有几次自己都跑出什么门派什么山庄去拜师学艺,不过最后都被人家赶了出来。想来也是,一个穷小子,又不会什么嘴上功夫哪里能讨到半仙可怜?唯有真正披风沐雨的跑过江湖才深切地体会到其中的深浅。所谓的纵马江湖、逍遥眷侣只不过是痴男怨女的美好幻想,所谓的快意恩仇、义薄云天只不过是故事演义里的寻常桥段,真实的江湖往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不需要道理。

他一路向西北而行,在半路上听到了西域两国联合匈奴侵略边地的消息之后更是马不停蹄的赶回了阳关城。他看到了熟悉的玉清湖,看到了熟悉的南城门,也看到了熟悉的云来客栈,以及坐在二楼为一位陆家公子研墨添茶的小黄鹂。

他找了几个过往几年的朋友一起投了军,辗转数地,数次死里逃生,终于等到了现在即将要进行的最后一仗。

当初跟弟兄们聊起投军的原因,都是说世道太难活不下去,混口饭吃,只有他一个人说了句“总得死在她前面。”

夜色凄冷,江慕安收回思绪,搓了搓手,“光头,等打完了仗跟我回阳关城,老子请你喝酒。”

“小僧是出家人,从不饮酒。”

“再给你说一门亲事。”

“去他妈的出家人。”

“哈哈哈哈哈。”

最后一场仗打的无比惨烈,江慕安跟光头和尚躺在一处小坡地上大口喘着粗气,两人刚才都杀红了眼,最后仍是活了下来。

“光头,你小子命挺硬啊。”江慕安侧过头来对着坡下的和尚说道。

“小僧从不杀生,老天爷怎么忍心收了我呢?”

“你糊弄鬼呢。”

江慕安右手握着左手的手腕,脑子里就蹦出来了一个叽叽喳喳的小黄鹂,嘴角都不自觉的扬了起来。

那一天你说你要嫁给你心目中的大英雄,我现在应该也算是了吧。

江慕安心里想着,然后偏头看向闭着眼的光头,刚想把他叫起来,可还没出声,下一刻他便立马滚落了下去。

噗。一声被刺穿的声音并不明显,但在光头耳朵里听来不次于惊雷。

光头看着江慕安胸前的箭,双眼血红,凭空生出来一股力量,大步奔向二十步外的那个敌方伤兵,一刀,十刀,百刀……

“光头,没想到最后老子死在了你前面,真他娘的晦气。”

光头跪在地上,双拳紧握,只是听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光头,求你件事,拿了我的抚恤金去一趟阳关城,去云来客栈交给一个叫安晓的女子。”江慕安转头望向南方,“这是我欠她的。”

江慕安想着这十年来自己的经历,自己拼尽全力到头来可能还不如其他人的随意为之,果然老天爷是不公平的。但如果重来一次,自己还是愿意这样,因为一生只有一次,那么就该有些偏执。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某些人看来不过是愚蠢,可在老子这,叫做血肉!

江慕安抬起手臂,看着缠在手腕的一缕青丝,他嘴唇颤抖着,过往的一幕幕此刻都无比清晰起来,到头来自己还是没能成为她口中的大英雄。

他感受着自己渐渐停止的心跳,想起来那个身穿黄衣的小黄鹂为一个富家公子研墨添茶的场景,没来由生出一股郁气,向着遍地尸骨的沙场大喊道:“穷我一生,不过二十两银子;笑他十年,哪来千万钧豪气!”

“江慕安是大……英……雄……”

在夕阳里,他嘴角含笑。

在据此五百里的阳关城南,有一株三丈高的大树,其叶如火,其花若霞,光彩流转,不可方物。

此刻在朱砂树下站着一个身着大红嫁衣的姑娘,姑娘已经站在这里三个时辰,她脚下放满了花灯,朵朵都是如血的朱砂花。

安晓靠着朱砂,脖子上挂着那只小黄鹂,抱着那二十两银子和一缕青丝怔怔出神,银子自然是小乞丐的抚恤金,那一缕青丝也是当年自己亲手缝进了送他的那件衣服里,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哼唱起了小乞丐经常哼的小曲儿。

“黄沙漫,黄沙狂,谁家女子泪沾裳。无信更比有信好,活着总比死了强;草儿绿,草儿黄,年年月月费思量,多少夜色守烛妇,风华曾是俏姑娘。”

她将这些东西埋在了树下,泪落如雨。

“傻呆子,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大英雄,世上无我这般幸运人啊。”

十年前,说书爷爷有一句话没有告诉小乞丐。

朱砂,又名离人泪。

“莫道男儿心似铁,君不见满树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

罢了罢了,可怜无定河边骨,不做春闺梦里人啊……”

啪!

.《师者凡立》

凡立是我的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长达十九年求学生涯里影响我最深的一位老师。

前苏联教育家苏里宁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童年到青年时期,我遇到恪尽职守的老师不少,但并不是每一位都有能力在学生的灵魂上刻下一笔。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位。

朗读

我已经忘记凡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课是什么内容,也不太能准确记起他说过的某一句触动我内心的话。我能想起来的,只有他有些猩红的眼睛,有点铁青的布满胡茬的脸,常年在身的一套阿迪阿斯运动休闲装。还有,他浑厚响亮的声音。

尽管六年过去了,但闭上眼睛,他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响起。“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噫吁嚱,危乎高哉!”还有那一个个夜晚,明晃晃的白炽灯下,他手捧一本杂志,在教室窄窄的过道里边走边读的一篇篇动人的故事。

我不知道那时他为什么会选择用朗读这样一种费时费力的方式来扩大我们的阅读量,但我很享受。有时候读到沉重哀痛的地方,他会放低声音;读到险象环生的情节,他语速变得急且快;要是读到一些引人深思的语句,他会停下来,向我们抛出几个问题,并非提问,而是一种很平等的讨论。仿佛他是来向我们讨教,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老师。

没人计算他那两年半为我们读了多少篇课外文章,也不知道他在迎来我们这一届之前是不是就有这个习惯,我们毕业后他是否还保留着这个习惯也未可知。时针滴滴答答在走,那些杂志一页一页翻过去,老师的双鬓如今也渐白了吧。而当年回荡在教室里的语句,却如泉水一般流淌在岁月里,久久滋润着心田。

周记

语文课堂,少不了作文训练。我想每个学生大概都写过“周记”这样的东西。初中时我很反感所谓的“周记”,只因初中一位女老师教我们套用写作模板。她摆了一堆公式:议论文公式、记叙文公式、说明文公式……要是议论文不在开头亮明观点就是不听话,记叙文不写几个小标题就是犯傻……那是我最抵触语文课堂的一段时间。

高二时,凡老师也要求我们每周交一篇周记。只是他从来不定题目,也不限体裁。班里八九十人,周日下午,堆得高高的几摞笔记本被语文课代表和她的同桌抱到老师办公室,隔一两天那些本子再被抱回来。

笔记本被发下来的日子是我最充满期待的时候。每一本笔记本老师都会批改,在文章末尾打上分数,或者写个“好,较好,很好”的评语,并附上一段阅后感。他有时看得兴起了,甚至会直接在文章里圈圈画画。每一句他写下的评语,我都认真看好几遍。我仿佛能看见老师坐在案头,看着我的文章,读得高兴了,大笔一挥,写个“好”字;或者发现一个错别字,蹙眉圈点、修改……

每周老师都会抽出几篇写得好的文章,在上课时为我们郎读。然后大家一起讨论、分析这篇文章。每一次我的文章有幸被读出来,就像老师领着全班同学静静排队走进我的心,去观看文字世界里我的另一个样子。我想不光是我,那时班里同学都是渴望被全班同学以这种方式了解和欣赏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平常并不热爱写作的同学也那么努力地用文字写下内心呢。

在老师的朗读声中,我的确发现了很多同学的另一面。很多成绩平平、不爱表现的同学,文章里却热情奔放;有些看似粗枝大叶的同学,却用细腻的笔触记录了很多感人的瞬间。笔墨生香,流淌在他们笔下的,正是一颗颗蓬勃却又羞于见人的少年心。正因凡老师,我们才能在高压、繁重的学习环境下有机会去倾听同窗的心语。

每一次周记朗读点评后,同学都会互相交换、借阅彼此的笔记本,分享书写在本子里的小秘密。那时的笔记本,就是一颗颗跳动的年轻的心,满满记录着年少时的情怀。

集体观影

高考总是逼着每个学生低头学习、学习。凡老师做了一些很受我们欢迎、却被校领导诟病的举动。我清楚地记得,高二下半学期,老师利用每周一晚的语文自习课,用了一整学期给我们放映了一部《恰同学少年》,共23集,约分钟。在校领导和家长的眼里,凡老师可能“疯了”。但在我们眼里,我们从这部剧了解毛主席、周总理、瞿秋白等革命先烈年少时的生活,被他们青少年时期就能心怀天下,勤奋读书的精神所鼓舞。我记得,那时剧里有年轻的进步学生牺牲,大家眼里都噙着泪水。我们对先辈们的敬仰,不再流于形式,而发自内心地被他们伟大的精神所感染。

除了这部《恰同学少年》,老师还陆续给我们放过纪录片《可可西里》,放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飞越疯人院》,第一步3D电影《阿凡达》,励志电影《放牛班的春天》、《冲出亚马逊》、《阿甘正传》,战争题材电影《辛德勒的名单》,《金陵十三钗》、《南京!南京!》、喜剧《让子弹飞》……老师用一部部电影引导我们思考爱国、奋斗、善良、人性、人与自然等。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在影院还未普及的乡镇上,我亲爱的老师用他独有的方式,照亮我们的眼睛和心灵。

这一段大概是我少年时最宝贵的经历。我再也不会有和几十个同学一起看一场电影,追一部剧的机会。再也不会和几十个人同笑、几十个人同哭,几十个人感同身受。我们一起为英雄哭泣,为胜利开怀,还有一位如山一样立在我们身旁让我们依偎的恩师。那段日子,想起来,比酒还要醇厚。

那时,校领导曾给老师施压,老师承诺,我们班的语文成绩一定不会落下。期末,我们不负众望,成绩年级第一,而老师带的隔壁班,年级第二。

自由,是我从老师那里学来的两个字。我说不清这种自由是什么,或许,就是心灵的自我放逐,是在条条框框的约束下,想法子去求得一角自由之地的生活态度。

敬畏

从我念书识字起,语文成绩向来就不成问题。一路走来,能看得出各个语文老师对我都很满意。毕业后和同学聊起凡老师,大家都表示了对他的敬意,也纷纷感叹,有些惧怕凡老师。他身上,隐隐有一丝寒气,让人不敢近身。我频频点头,表示也深有此感,同学笑问,老师那么喜欢你,你也会畏他?

是的,我对凡老师敬畏三分。也从来没感觉到老师是喜欢我、还是不喜欢我。我只知道,他读我的文章,是对我文章的肯定,但至于我本人,我从不敢妄想老师喜欢。

凡老师和别的老师不同,总是给人一种一码归一码的感觉。班里有个“小混混”,抽烟、喝酒,打架,就是个“异类”。可我很久以后得知,学生时期他经常在星期天去老师家的小院子里和老师一起侍花弄草,只因俩人都是花间君子。

你说,以老师的性格,他会因为我写了几篇像样的文章就高看我几眼么?我觉得,不能。而这一点,也恰恰是我最欣赏老师的地方,从来不以成绩论好坏,不以个人好恶而对学生有区别对待。做他的学生,甚至都揣摩不到他喜不喜欢你。

平等,是我从老师那里学来的另两个字。

志趣

老师这样的人,私下里生活是什么样子呢?我窥探的不多,但也还有一些。老师喜欢花草。门前不大的两小块地种满了花花草草和一些蔬菜。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株丹桂,不很高大。但每逢秋天,放假回去开学来时经过老师家门口,老远就能闻见一股沁人心脾的香甜。我去过小院几回,老师对于学生看自家园子里的花草是很热情的。有一些消瘦的白色月季,低矮的开着红花的天葵,放在小屋里绿色的多肉,还有夏天爬满墙头的朵朵橙色的凌霄花。再往春天,清明节前后,院子里还有一棵日本樱花,花朵开得硕大肥美。

某个夏天有幸留在老师家吃饭。老师自己炒菜,师母打下手。那一餐刚好炒了我最爱的绿豆芽,还放了几缕肉丝。另一道是清炒藕片,味道清香。师母恬静淡然,告诉我因她患有高血压,所以老师炒菜一向清淡。而一旁的女儿乖巧伶俐,整个家给人的感觉平淡愉悦。

如果要用一种植物来形容我的老师,我觉得大概“竹”最合适。竹子翠绿瘦高,且有节。在领导们的心里,老师的脾气是不大好的。再想他为人的方方面面,他称得上有气节。

我依稀记得,老师曾在黑板上写过自己的名字——“凡立”。“樊”通“凡”,作姓原本多为“樊”,而老师选用“凡”字,大概意指,自己乃一平凡之人,只求堂堂正正立于这天地间吧!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凡立为吾师,吾之幸也。

这就是师者凡立,平凡却又不凡的一位高中语文老师。

.《无形》

——这封书信已经送出,他也看过了

.8.28(记8.17)

对不起,我到今日才提笔记述。

我们到老师家。

整六年了,老师没什么变化。

我和Y在早上9:00前到的曙光路车站,车站没人。天气很好,适合相遇。

Y是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韩语,你是N大国际经贸,我是J大法学。

大约等了五、六分钟吧,你“姗姗来迟”。

戴眼镜,奶白色的衣、裤、鞋。

这白色,到底是洗尽铅华还是尚未沾染一尘。干净澄澈。

我们打车到超市,我挑水果,你选牛奶,Y帮我拎东西。

买好东西后,你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还是打车去汇成上东。

我们等外出买菜的老师回来,在小区公园的凉亭里等。侃大山,聊起的都是高考、高校。

.10.12

崇深南,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但是我不能时时陪在你身边,这样的感情,你愿意相信吗?这样的感情,你有勇气去接受吗?今天是我们维持联系的第六年。

.10.18

今天十九大,是个特殊的日子,我穿西装观看十九大。

如果我能隔空拥抱你,如果我能跨越大半个中国回到你身边。

其实我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你我无言。这很正常。慢慢的,慢慢的,断了联系。

亲爱的,愿你一切安好,我愿终身守护你。谢谢你陪伴我度过了大学的适应阶段,火车上的安慰,生活中的指点,情感上的开导,聆听我内心深处的倾诉。原来那个接受帮助的人一直是我啊!那个需要智者的人一直是我啊!那个不成熟的一个还是我啊!

这样的距离,刚刚好,知己足矣。红袖添香,舞剑弄墨,鄙人不足。谢谢你给我这样的体验,这么纯洁真诚的友情。

Thankyou,StephenGuo.

.10.19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像雨洒落在热带与极地,不远万里;像鲸鱼缺氧于六千四百米的深海,乐此不疲;像老故事里的泛黄桥段,半聋半哑,失了声息。

我愿沉下心来,一边等你,一边远行。你会遇到新的人,我也会开始新的征程。暗恋的道德,就是自己给不了你任何,便不希望你受伤。

.10.20

我们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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